本文作者 | 尘曦猎头 (ID:chenxi_liet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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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重庆某员工在办公室吃早餐酸辣粉,被公司罚款的事上了热搜。
小伙伴们纷纷站队:有人认为,办公室是公众场合,气味太重的早餐影响他人,该罚;也有人认为,本来上班路程就长,吃早饭的时间更短了,不该罚,要人性化。
当然,还有人质疑,公司到底有没有罚款的资格?
在此,我们不的不提及此次早餐的主角:酸辣粉。
酸辣粉的来历可追溯到三国时期。
刘、关、张三人桃园结义后,桃园的主人专门为他们做饭菜。
选了红苕粉做主料,寓意三人的友情像这粉条一样连绵不绝。
后来有人用酸辣入味,渐渐就变成了如今的酸辣粉。
重庆酸辣粉特点是:麻、辣、鲜、香、酸且油而不腻。
那个巴适的味道,简直莫摆咯。
别怪员工忍不住,只怪早餐太诱人。
实际上,能否在办公室吃早餐,属于公司内部制度的管理问题。
对于很多小伙伴而言,早上出门晚,买好早餐去办公室吃是正常操作。
当然,也有一部分小伙伴很厌恶在办公室闻到食物的味道,像酸辣粉这种“重口味”的美食,就更加无法接受了。
因此,公司是否需要人性化管理,再一次的被大家所关注。
目录简介
公司要罚款,真的有资格吗?
文化决定风格,底线思维不能丢
你所说的人性化,不过是形式罢了
“01.公司要罚款,真的有资格吗?”
在聊公司是否人性化之前,我们先聊聊小伙伴们一直藏在心里的问题:
公司究竟是否具备罚款员工的资格?
1982年,国务院曾经出台过《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其中明确规定企业可以对员工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但是!
2008年1月15日,《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因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代替而被废止!
也就是说,公司行使经济处罚权,是以剥夺劳动者的经济利益为代价,这并无法律依据。
在另一方面,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可以找到“罚”这个字的法律定义。
第一章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三章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三章第十七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因此,公民必须先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然后“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才有权实施处罚。
换言之,公司也没有行政处罚权!
而我们每个月收到的工资,是企业基于劳动关系,根据员工所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本人的全部劳动报酬。
综上所述,公司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
否则,可能会被员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仅如此,还可能会被劳动监察部门处以罚款或者警告。
“02.文化决定风格,底线思维不能丢”
既然公司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那有的小伙伴就觉得:自己岂不是可以为所欲为了?
如果你有这样的想法,我们觉得你可以更新简历,准备随时离职了。
公司虽然不能通过“罚款”的方式对员工进行处罚,但是通过薪资构成以及完善公司规章制度等方式,一样能达到相同的效果。
我们常见的薪资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在公司规章制度中,可以将在办公室公众场合吃早餐,纳入绩效考核中的“未遵守纪律”,如果有人违反,则扣除该项奖金。
将员工的违纪行为,纳入绩效管理,以此避免引起纠纷。
企业的文化导向,决定了管理风格。
如果企业文化是严谨、统一的,并且公司有规定:不能在办公室吃早餐。
如果有人明知故犯,那么当然要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当年在联想,柳传志推行了开会迟到就要罚站的规定。
自己就因为迟到被罚站了三次。
曾经有一位老领导迟到了,一样被罚。
如果企业的文化是自由、不拘小节的,那么自然没有必要罚款。
但是,无论是怎样的企业文化,都应该有自己的底线、不可逾越的鸿沟。
有底线就有制度,就制度就要遵守。
制度必须在员工心中有神圣感、仪式感和严肃性。
否则,员工今天违反了这个制度,却没有受到处罚,明天必然会违反另一项制度。
长此以往,且不说公司的发展,很容易沦落为一群“乌合之众”,上班混底薪的人将不在少数。
因此,无论何时,公司都必须守住底线,守住底线就是守住公司,这就是底线思维。
“03.你所说的人性化,不过是形式罢了”
人性化其实是我们主观所创作出来的。
比如有人酒后驾车,被交警查到了。
“今天是我女儿大喜的日子,就喝了一点点,脑子清醒的很,警察同志,你就不能人性化执法吗?”
如果这里的交警人性化执法了,那也只是对这个人的人性化;要是所有交警都这么人性化,那以后我们还敢出门吗?
对个人的人性化,对全社会而言,却是非人性化!
去年,同事小张拿着所有积蓄去创业。
今年,过来问我们是否有工作推荐。
“之前在公司,我觉得人性化特别重要。办公室不允许吃早饭,路上车堵,迟到被罚款,我觉得这些都该废除。”
“当我实施人性化管理后,工作却进展不下去了,总有人各种拖进度、各种找借口。”
“员工是舒服了,可是钱不仅没赚到,反而分文不剩。”
人性化,没有错。
错的是我们对于人性化的理解,造就了伪人性化。
在生理层次,我们追求快乐;在心理层次,我们渴望尊重;在心灵层次,我们有个人追求;在社会层次,我们考虑行为后果。
然而,当我们忽略社会层次和心灵层次,只想要获得心理和生理层次的满足,我们就创造了伪人性化。
“你看看人家谷歌,这办公室、这氛围、这福利、这工作环境,再瞧瞧我们的,呵呵哒。”
有不少小伙伴常常将谷歌这样的办公环境挂在嘴边,好像自己的工作环境委屈了自己一样。
然而,别人工作时的认真脸和自己接到工作时的苦瓜脸,就能避而不谈了?
公司创造了舒服的工作环境和不批评的企业文化,却可能扼杀了一个本来充满干劲、具有奋斗精神的骨干!
老实说,在办公室,吃酸辣粉、吃泡面、吃榴莲,可以吗?
不违法。
那影响同事吗?
你说呢?
写在最后:
成长的核心,永远不在于公司环境是否融洽,同事是否保护自己的那颗玻璃心。
而在于心理建设,具有责任感的互相人性化。
真正的人性化,不是将自己的舒服,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的伪人性化。
在办公室吃酸辣粉是小事,明天迟到也不是问题,工作进度赶不上仍有借口。
是的,最后,公司散了也不用问为什么了。
人性化,从心出发,而非在于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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