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看《写作这回事》的第三天,开始动笔写笔记的时候,突然不知道该怎样去写了,于是我停下来好好想了想。发现自己这两天看书,一直把阅读的重点放在写作技巧和方法上面,今天我打算换个角度去看书,重温一下“简历”,就从深入了解斯蒂芬•金的生活经历,开启我今天的阅读之旅吧。
斯蒂芬•金说他最感兴趣的东西是电影,恐怖片和科幻片让他最来劲,我想这应该就是为什么他会把写作方向定位在恐怖小说和奇幻文学上的原因了。
斯蒂芬•金说《陷坑与摆钟》这部电影里有个恐怖镜头,他永远也忘不了挖尸体的特写镜头,镜头透过红色滤镜把人脸拉长,画面好像在无声地尖叫。
看到这里我不由想起7岁那年的暑假,我第一次走进电影院,看了我人生第一部电影《夜半歌声》,中间有个很恐怖的镜头,惊得我几年都不敢再进电影院了。
记得那是一个雨天,表哥一早来到我家,说有部好电影刚上映,要带我和哥哥去看。八十年代去电影院看电影还属于小众娱乐,我能有这样的机会,别提有多兴奋了,于是带着好奇心,蹦蹦跳跳的跟着表哥他们去了。
懵懂的年纪看不懂影片的情节,当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头戴黑纱,转身之际取下黑沙那一刻,镜头突然拉近,大半个屏幕呈现着一张被硝镪水烧成血肉模糊的脸,我瞬间吓得大叫一声,颤抖着身体钻进哥哥怀里,那个镜头就像定格了一样,永久地印在我7岁的脑海里,再也挥之不去。
看完电影,雨还在下,我打着哆嗦走在路上,回家的那段路感觉比去的时候要长的多,就好像走向世界尽头一样,走了好久……好久……
从那天以后,我就开始讨厌表哥,他再来我家,再跟我说什么我都不愿意听,甚至故意避开他。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带我去看那部电影,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里面有那么可怕的镜头。因为这部电影,我从极度兴奋坠入极度恐惧,毁灭了我对电影的憧憬,和对电影院美好的印象。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主演戴黑纱的男人是张国荣,影片讲的是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那时我年纪太小,还不懂得欣赏这种类型的影片。后来听表哥说,那次也是他第一次进电影院看电影,他是特意做过功课,觉得那是一部难得的好影片,才想着一上映就带着我和哥哥去体验影片的魅力,关于那个恐怖的镜头,他事先也不知情。
我这才原谅了表哥。
表哥只比我大6岁,他自小就爱读书,爱学习,知识面特别广,尤其喜欢挑战未知领域,和他在一起总能学到很多闻所未闻的知识。每次他来我家,我跟哥哥都像贵客驾到一样欢迎他。现在回想起来,原来表哥十几岁就博览群书,兴趣广泛,不断猎取新知识,难怪他一直都很优秀。
这也又一次印证了一个道理,优秀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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