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事的功用
执事一词在圣经中是服务者之意,是协助长老一同服侍弟兄姊妹,并照教会所定的目标策略各尽其职,好使传道者能够专心以祈祷传道为念。徒6:3-4
二、执事选立的范围及要求
1、要求根据初期使徒所言的,首要条件是蒙恩重生,受圣灵管制约束的人,以致能顺服圣灵。同时必须有好名声,这也是使徒保罗在教牧书信中提到的要求,因为好名声才能不被控告,好名声才有可信度。其三要有充足的智慧,因为执事处理是一些实际的事物,若没有充足智慧,许多的事物无法处理。 徒6:3-4
根据保罗教牧书信执事的行为要端庄公义清洁,信仰必须经历试验有稳固的信仰根基,在行事上经过试验诚实可靠,婚姻圣洁,家庭和谐,谨言慎行,渴慕追求不断长进。提前3:8-13
2、范围;根据初期教会和保罗提供的信息;必须常在一起,曾一同侍奉的人,也就是我们所言委身在本会,同工之间有过配搭服侍,了解的同工,不是初入教的乃是在一起磨合过或说是试验过的人,说明是长期的合作。并有人举荐,经团队一致认可的。徒6:5
备注:关于有选立资格也可根据各教会章程所定,受洗参与服侍几年入堂委,入堂委几年有选立资格。
三、执事的程序
教会方面:可有议事会(教牧团)来推荐,有堂委会做审核通过,由教会扩大会议有百分七十通过方可,再举荐到牧区,有牧区作最后考核监督,再有牧区择日在本教会举行宣告。
年龄:35岁到60岁。
个人方面:接受推荐,主动申请(写申请自愿申请书及蒙恩蒙召经历),提交给教会,教会提交给牧区审核备案。
执事选立办法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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