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四章: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光:火之亮,阳之极也,为显,高高在上,代表阳,为天。尘:因外力作用而飞起的微小的土,为微,代表阴,为地。光与尘就是一对阴阳组合。
为什么不是“同其光,和其尘”?
熟悉儒家的人一下子就会想到一句话: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不同之下的同。
同:一致性的同。
音乐响起,我们觉得很美妙,但实际上每一个乐都音高低深浅都不同,就连每一个音管都不同,但出来的结果却是那么美妙,悦耳,这就是和。
我往东边去,你也往东边去,这叫同。这样就给出一个明确的结论,对“光”,也就是天、上位、显等等的态度和做法是和,对“尘”,也就是地、卑、微等等的态度是同。
孔子认可同尘,而未必和光。包括孔子说入乡随俗,这也是一种“同尘”。为什么孔子不和光呢?因为孔子将天下安宁视为光,他和的是天下安宁之光,至于其他的“上”在他看来都不是“光”。他是从一个人的身份和视角去看这个世界。
一个人只会“和光”,那是谄媚之人,小人也。比如赵高专门说一些秦二世喜欢的话,对其他人却十分残忍,逼死和陷害很多大臣。做到即和光,又同尘,那是绝顶厉害,只有谁能做到?
《道德经》第四章说的很清楚,就是“道”。
如果一个人能做到“和光同尘”就会如同庄子所说的“庖丁解牛”,解牛千万而刀不损一毫。谁能做到“和光同尘”,那就是得道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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