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从那个角度看,芳雅都是个漂亮的女人。其实她的五官都很普通,没有什么特色,但是凑合在一起像熨斗熨过一样,是那么的匀称贴切,真是笑靥如花,让人不忍离去。
大概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罢,反正读高一那年我就开始追求她。那年代时兴写情信,我就每隔三天写一封,平均一个星期写二封。一个学期下来,我的数学成绩退步不少,可语文成绩突飞猛进,班主任老师甚至把我的作文当作范文,念给全班同学听。
这时,我是多么得意啊,一边将眼晴偷偷地瞥她,观察她的反应。
够了,下课时,她将一沓厚厚的书本递给了我,落落大方地对我说,这是你的杰作,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我将它交给老师。
我接过来一看,热血涌上脸庞,原来是我写给她的所有情信,她将它装订成册,如数奉还。好厉害的女人,竟在众目暌睽之下,将情信退还给我。吓得我赶紧将它装进书包里,其狼狈的情形,可以用一句抱头如鼠,溜之大吉的句子来形容。
从此,我不敢写情信,惟恐她向老师告发可不是一件光彩的事。直至高中毕业,我俩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
可天凑良缘,我大学毕业后又与她成了同事。虽不在同一办公室,而是两栋楼窗户对着窗户,她在行政办,我在计划科。我故意将桌子对着窗户,抬眼便可瞧见她。
一次午休时分,我在吃香蔗,她的同事看到了,大声问我,方明,你在吃什么?
香蔗!
芳雅想吃!
我毫不犹豫,将一串香蔗对着窗户掷了过去,而且不偏不巧让她的同事接住了。以后有什么好吃,我就像练习投弹一样扔了过去。可一次运气差了一点,桔子偏离了方向,正砸在楼下从车驾上爬出来的胖经理的头上。
他把我叫去臭骂了一顿说,你小子追求女人,扔东西可不是好主意。你可以对着窗户唱情歌呀,上门送花之类的……
看来胖经理比我的花花肠子还多。于是在午休时,我对窗户唱起情歌来。一曲未了,四周的办公室传来"好"的喝彩声。
可情歌唱了第三天再也唱不下去了,她的同事叩开了办公室门,送来了芳雅结婚的请柬。对我来说,就像冬天兜头泼了一盆冷水。办喜事那天,我还是手持鲜花与同事们一起祝贺。
当她身穿洁白的婚纱推着小车出来时,我不觉惊愣了,只见轮椅上坐着她的新郎,一个退役的伤残运动员……
这时全场响起雷鸣般的掌声,我的眼晴也濡湿了。胖经理拉住我的手说,你不觉得芳雅今天最最漂亮吗?
我无语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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