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情人竟是我自己

情人竟是我自己

作者: 三顺牛牛牛 | 来源:发表于2022-11-06 18:51 被阅读0次

    第 1 章节

    我的哥哥总是模仿我,除了穿衣打扮,甚至还要盖同样花色的被子,同一款式的水杯,甚至执意地跟我用同一款手机,吃同款食物。

    我很讨厌他。他是父母离婚后苦苦死缠烂打了父亲好多年的女人带来的儿子。

    说是儿子,更像是一件附属品。听父亲说,他自从高中从楼上被人推了下来之后,身体状况一落千丈,变得沉默寡言不说,无论是体力活还是脑力活都干不了。

    而他的母亲江阿姨是个有名的财主,只可惜鲜花一心扑在爱情上,对待儿子的温柔仅仅能够体现在每月准时到账的钱。

    江阿姨第一次见我就说让我多多担待,还强硬地给我的银行账户打了五个六。

    之所以这样挥金如土,无非就是让我对他儿子的坏习惯,不,是怪癖有苦不能开口。

    本以为会是抠脚或者灰指甲这样的脏乱差习惯,可我第一次见到温年余的时候就否定了这一观点。

    他干净、温和,无非就是内向一点。这样的他,我还是谈不上讨厌的,不过当他开始刻意模仿我的时候,我对他渐渐开始由厌恶加深到恐惧。

    除了穿衣打扮,甚至还要盖同样花色的被子,同一款式的水杯,甚至执意地跟我用同一款手机。

    我是个追求个性的人,对抄袭和模仿有着极其厌恶的情绪,更何况是这样刻意的模仿。

    所以,我很讨厌温年余。

    这是我渐渐发现的,当江阿姨发觉我的异样的时候,又一次次叮嘱我让我多多担待。

    我偷偷的搬离了这里。去了城市中心,租了一间单间。我享受这里快节奏的生活,我喜欢这里的灯红酒绿。

    我再一次和温年余搭话,是在个苦热的夜晚。天上凝着轮肥圆月亮,月色穿花拂叶,影影绰绰映在温年余的面庞上,啄吻他纤细鼻梁,以及鸦羽密仄仄织绣的睫毛。

    他将燃至半路的香烟从嘴唇旁挪开,公园里人流络绎,摩肩擦踵,第一个人与他们擦身而过时,温年余歪着脑袋开口。

    给多少?”

    我恼了,我哥哥竟然在红灯区当鸭子,还很客气的问我给多少钱。

    我气急败坏的打开钱包,拿出一叠红色人民币,塞进他手里。

    就当我包了你了。以后别在这丢人现眼。”

    温年余笑了笑,我不解其意,方二十岁出头的并不能味透那是嘲哂亦或是别的什么。

    温年余从底下牵住了我的手,指尖撩拨地挠在我滚烫发汗的掌心,猫舔似的,就这样湿漉漉地回到了家。

    他的房间靠墙临窗,屋子逼仄得难以忍受,风景倒还不错,但真正令我诧异的是,分明是遍地滚蛆的肮脏地界,他的房间意也能被他收拾得井井有条,而屋子里摆放的是与我几乎全是同一款式的家具。

    隔壁的男人尖着嗓子叫成了杀猪样,再隔壁的女人亦是细声细气哼个不停,不知怎的,我想起幼时在乡下,田地里的蛤蟆翻着肚皮,叫声此起彼伏。

    我并没有打算跟我这位哥哥发生任何关系。我坐在了沙发上,打量着周围的事物。

    好漂亮……这是谁的摄影集?”

    温年余闻言踯躅了下,答说:“随便拍的。”

    第 2 章节

    我这才注意到到桌上放的相机,我不懂得牌子型号,只看得出来这相机大抵是使用了很久,机身被手指摩挲得光亮,虽然老旧,却干干净净,呵护得很好。

    你还会拍照?拍得真好,都可以拿去参赛领奖了……哎,这个是什么?”

    我言语所指,是底下一本更为精致小巧的相册。

    哪个?……这个不行!你……”

    可惜我稍快一步,略翻了一翻,与相片里的自己打了个照面。

    那就像是对着镜子看万花筒,棱镜里现出千模万样。

    绝大多数相片都拍摄于生活,我指间夹着人民币递给奶茶店员,松垮垮的衬衫扎入牛仔裤。我的半生喜怒哀乐、眉眼浅淡,似乎都被镜头捕捉,扫一抹倦意。

    你偷拍我?”

    没有!真的没有!这……我只是觉得你很……很漂亮。每次都不自觉会拍很多张,后来.....就干脆整理成相册了。”

    话语吞吐在喉,他自以为是哀求,听在我耳里,却是无声赞美与表彰。

    如果你觉得讨厌或恶心,把它带走烧掉也没关……”

    那名”温皖宁”的相册,是鸽白的颜色,硬壳封面描了细细的花纹,在一室廉价物品映衬下显出格外的高贵。

    我垂目不语,指腹磨在其中有些失焦模糊的照片。

    我记得那天,是我第一次见他。

    你真的很有天赋,?虽然我看不太懂这些……”

    音声渐消,话语湮灭在我含笑欲诉的双眸中。

    大概是因为....我住进了爱恋的眼睛吧。”

    天晓得我是怎样的惩心窒欲,才克制住没有亲吻他。

    那一刻,我好像明白了温年余刻意模仿我的意图。被爱簇拥所带来的感动,让我对他的厌恶烟消云散。

    温年余收下了我的钱,答应我不再干这行。

    温年余不请自来,三天两头往我家里跑。

    起初,我还能掏腰包把钱付上,可随着次数愈多,原本大鱼大肉的生活变得清汤寡水,可我从小在暴力与黑暗中长大,实在眷恋他镜头中五光十色的我。

    镜头光圈的瞄准,耗去的是我一个多月省下没吃的饭,间或帮忙跑腿或送货,三瓜两枣地在账本上记好,数着日子,约他出来。

    我开始一天只吃一顿饭,打工赚得的工资几乎都投入了这场我心甘情愿的浪漫。

    可不久后,他就发现了端倪。

    他拽着我的胳膊肘,问我为什么又瘦了。

    我支支吾吾说不明白,只说在减肥。

    他从抽屉抽出一沓厚厚的人民币,全部都是我给他的。

    我不要你的钱。我乐意给你拍照。”

    不要我的钱?可他不……不是就为了钱?如果我和他如此日夜纠葛,他却分文不取的话,那这不就……

    不就像真正的情人一样吗?

    我终于明了他的心意,错愕万分地抬起头。

    你……”

    我露出些羞赧神情,旋即欲盖弥彰地起身,却在下一秒就被他扑搂着滚到了床上,唇舌刚要发声,就被另一副滚烫唇舌覆盖住了。

    他背着我狠下心卖掉了相机,交清了违约金。我没有责怪他的独断专横,而是带他离开了这座城市。

    当我们在出租屋紧紧相拥的时候,我收到了来自我梦想中的公司发来的面试结果,我通过了。

    第 3 章节

    我带着温年余去了外省,就同以前一样的租一间房子。温年余找了一家广告公司当摄影师助理,活轻省些还有工资拿,我有了正式的工作,足够我们在这个安静祥和的城市带着热血生活下去。

    关于未来,我还没想好该怎么去面对,不过这一刻我坚信,无论未来如何,有温年余在的时刻就是永远。

    当生活逐渐稳定下来了之后,我更加全身心的投入工作,不只是为了我们二人的生活,更是为了我的梦想。我下班晚,温年余上班早,我能做的,也只是晚上回来后钻进他的怀里睡觉。

    我凌晨归来,只是因为想在温年余的生日上送出款新相机,或许再添些钱,好让他去参加摄影比赛,另谋新出路……什么出路不好过为了生活委屈了自己的梦想?

    他从后搂抱了我,肉贴肉地依偎在一处,身躯黏腻滚热,心底却浮出秘而不宣的幸福情绪,他说这是他从大陆漂泊到岛屿后,第一次感受到安定,仿佛越洋船只,跋涉数千公里,终见陆地。

    直到我在床上摸到一根黑色的短直毛。

    毛发短直柔软,是很明显的猫毛。房子是租来的,是上一户居住留下来的也未可知。

    我小时候被猫抓伤过,对猫有很强的厌恶情绪,我借来了房东阿姨的吸尘器,把房间彻底地吸了一遍这才安心。

    可是一连几日过去,我又一次在沙发上发现了猫毛,还是一小团。

    以及家里的厕所甚至出现了猫的粪便。

    我整日泡在工作里,对我而言家里只是睡觉的地方,房子还是我跟房东阿姨磨了好久的嘴皮子才谈下来的,所以对于卫生什么的,要是没有太过火我也不会太过计较。

    但是当地上出现血迹的时候,事态在渐渐走向诡异。

    我实在想不通血迹是如何出现的。

    我去找了房东阿姨,想要让她给窗户安装一个防盗窗来防猫。可房东阿姨一口咬定附近没有猫,唯一的一窝狸花也被门卫大爷的女儿收养了,更别提什么黑猫了。

    我拗不过房东阿姨,心里却又窝着火,一气之下抱着”大不了吃一个月泡面”的心态去附近的科技城买了一个摄像头,安在了客厅的角落。

    地上的血迹也被我取了样,装在我装耳钉的小盒子里。

    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事实,安装摄像头之后的几天没有再出现猫毛、血液之类的。

    本以为这场闹剧终于要宣告结束的时候,客厅再次出现了血液,伴随着破碎的花瓶。

    我迅速调查了监控。可监控显示的结果却也让我大吃一惊。

    猫竟然是从我房间出来的!

    我上班时间几乎占据了整个白天,我甚至怀疑会不会我白天上班的时候,我的房间还住着其他租客!

    租价便宜,所以两间卧室也是只有一间有窗户,当初租房子的时候考虑温年余的身体状况,我就选择了这间没有窗户的房间。我对房东阿姨并不是完全放心,所以我的房间几乎也是时常锁着的。

    所以猫是从哪里来的呢?毕竟我没有在摄像头中看到有其他人出入。

    说起温年余,也已经很久不见他了。

    两个月前他告诉我他觉得自己身体好转,就跟领导商量换成了夜班,这样一来,我们几乎天天碰不着面,只有在我下班早的时候能交换一个吻。

    我拿着血样去了附近的宠物医院,企图能得到一点线索。

    第 4 章节

    兽医晃荡着瓶子,又细细端详了我许久。

    你确定,这是猫血?”

    我用力点了点头,却不明白兽医话中的的意思。

    去存起来。打一份报告出来。”兽医叫把血样交给旁边的助理。

    你看,比起猫的血液人的静脉血更紫一些。温小姐,麻烦你稍微坐等一会。”医生摆弄完两瓶样本血液,把我扔在了一旁。

    我在旁边的沙发坐下。屋外传来猫叫,伴随着客人温柔的笑声。

    我害怕猫,甚至厌恶猫。

    可是我记得我小的时候是很喜欢猫的。

    曾经我家住在乡下,漫山遍野的猫都喜欢往我家跑。一开始还是一两只,可是随着我常常喂给它们一些好东西吃,越来越多的猫往我家跑。

    那是我回忆里至臻至纯的童年快乐时光。

    后来我们搬去了城里,没有了猫,也没了袅袅炊烟和落日余晖,好像一切都没变了,又好像一切都变了。

    城里的繁华盛景固然让人心向神往,可我真的想念乡下的许多猫。

    当我第一次向爸妈开口要猫时,战争爆发。

    大概是生活琐事让人应接不暇,原来的幸福之家变成了哥谭市,从鸡毛蒜皮小事开始吵,最终无论是谁错,爸爸的巴掌或是棍子总是要落到我身上,只因为我那句想养猫的话给他们带来了生活负担。而妈妈总是肯保护我的,但她也只是抱着我默默落泪,用自己的身躯替我阻挡那些痛楚。

    记得那个时候,我真想有个哥哥或者姐姐,这样就不至于在面对他们二人的争吵的时候我独自一人偷偷落泪了。

    就在我回忆着几乎快要掉下眼泪的时候,警察来了。站在我身后,随后是医生。他们带着我走了,去的不是监狱,也不是医院,只是用一些简单的器械抽了血,同样装在管子交给了兽医助理。

    几分钟后,他们来告知我,我从家里带了的血样并非猫血,而是人血。

    也就是说,一连几次出现在我家客厅的血,都来自于人类。

    甚至碰到花瓶的黑猫,流出来的也是人的血。

    怎么可能?我甚至怀疑医生说的话的真实性。

    我失魂的回了家,准备再次调取监控。可当我碰到电源插头的那一刻,我感觉到我的手上湿漉漉的。

    是血!

    是大片的血!

    鲜红的液体正在从一个曲折蜿蜒的伤口中流出来,我拼命的用手捂住,血液依然源源不断的往外流淌。

    我什么时候有的伤口?明明在刚刚医生抽血的时候我的手臂还完好无损!

    可是来不及了,我眼见着血液从伤口汩汩而出,电影里因失血过多而变得干枯的尸体的画面不断在我脑中浮现……

    不行!我不能任由我自己变成那样!

    我冲过去,地上的血迹已经快要干涸而变得黏稠了。

    我的血!是我的血!

    我用手去抓,意图涂到伤口上。

    可就在这一刻,一个温暖的怀抱裹住了我。

    是温年余。

    我没有察觉到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他大概也望见了我疯狂的样子,像吸血鬼。

    我哭的近乎失声。

    温年余,你看,我流了好多血……”

    说罢,我仍然像疯子一样去捞地上的血,尽管我的双手已经鲜血淋漓。

    地上的血几乎已经干涸,“温年余!我要血!我要血!我不想变成干尸!!”我抱着温年余,近乎哭喊的渴求。

    可下一秒温年余的做法让我后悔我刚刚的行为。

    他掏出了一把匕首,向自己的手臂刺去。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情人竟是我自己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wjhtxd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