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芳华》这部电影,我倒觉得,男主角刘峰的演员用错了。
电影中有一个情节,刘峰拥上去抱了林丁丁,后者反应激烈,甚至说觉得恶心,于是告发了他,按照导演和编剧的诠释,林丁丁对刘峰的拒绝,同时也毁了刘峰的一生。故而,我猜,真正的刘峰绝不是像黄轩的那副形象,帅帅的,憨憨的,又有端正的人品,诱人的气质。这样的男人,本来应该是女人的菜。林丁丁不至于愿意给摄影干事吻一下,却被刘峰的表白吓成这个样子。解释只能是,真实的刘峰,外表和气质都太不济了。我想,电影这么设置演员,刘峰被林丁丁拒绝并举报这事,才能引来观众公愤。
萧穗子这样春心萌动,心思敏锐,又有点智慧的女作家,看待刘峰都是矮着看的,可见,刘峰在他们的集体里释放的荷尔蒙几乎是零,只有陈灿那样的高帅富,才有本钱游弄在萧穗子和郝淑雯之间。电影中,陈灿的后半生,娶了郝淑雯,两人门当户对,珠联璧合,90年代变成了地产富商。而萧穗子给陈灿牙齿扔出去的那根金链子,基本是喂给了狗,她太多情,丰沛如长江之水,都凝在她的情书里,在一个夜晚全撕碎成了纸片,然后自嘲说想起年轻时那些寄出去的情书,只想吐。
若干年后,郝淑雯和萧穗子又一次见到刘峰,她们看见他被车管人员欺压,冯小刚让郝淑雯冲着车管人员喊了一句“艹泥马”,喊出了多少人郁积胸中的愤恨,可是,她两对待刘峰和十多年前委实没什么区别,这种同情,对郝淑雯来说,类似贾家对待焦大的情感;郝淑雯这样的人一生下来,大概就知道自己在这个国家是房东身份,是主人公,对待刘峰这种虽然可能也是干部子弟,但却是干部中比较下层的人物,他再雷锋,也侵入不了她们情人的那部分。
萧穗子在原著中说,人品有什么用,好人有什么用,我们这些女人作为情人的部分对待好人永远是瞎着眼的。这就是美女作家的气质,说得带点自责,但是又理直气壮。
所以我猜,刘峰一定不好看,非常不起眼的那种。身高不高,举止也很土。他在大院子弟里面地位是很低下的那种,只比何小萍“高贵”一点,萧穗子郝淑雯林丁丁们,无论生在哪个年代,都不会看上他的。
我觉得,这角色真该分给黄渤,或者干脆王宝强来,一笑就露两颗黄牙齿,这样主题就鲜明了。
萧穗子在电影中的旁白,非常刺耳,她老是蹦出来诠释,叙述……她的诠释为冯小刚服务,冯小刚极力塑造刘峰,也许是为反讽,也许是自我反思。假如没有那些诠释,刘峰的形象或者会偏离。至少,我看待刘峰,全然是“歪斜”的,不受严歌苓和冯小刚的诠释的束缚。
刘峰是干部子弟,在大院子弟中身份略贱,他学雷锋的动机可能有一大半是朝着林丁丁去的,林丁丁这样心眼多的鸡贼女孩当然不会看上他,所以他想当英雄。而林丁丁拒绝他的两大原因,一是荷尔蒙不够,刘峰外貌矬,二是刘峰向来不是“有品”的女生碗里的菜,拿到他,跟捡了一块垃圾没什么分别。两大原因和刘峰是不是英雄无关,所以刘峰注定是悲催的。电影里这样诠释林:好人是不可以恋爱的,他们一望那方面想,形象就崩塌了,大家就觉得恶心,就会觉得好人也不过如此。如果真实的刘峰是电影里黄轩那份气质,再给他陈灿一样的家庭背景,我相信,那会截然不同的。
而且,据说那年代,什么人学雷锋学的最起劲?微寒的普通人,想要出人头地当英雄,才有这种需求。就好比现在这时代,班里面过得最苦大仇深,天天散发逆袭意志的人,有点品的女孩子怎么看得上?她们眼里只有那些看上去天然学习棒棒的男生,如果碰巧男孩子颜值也好,那收一沓情书简直是水到渠成,电影里萧穗子这样的春心少女,爱上的也是那个看上去天然棒棒的陈灿。刘峰学雷锋,是出于本能,还是别有用心(电影告诉我们,他是本能,他伟大又平凡),他学雷锋的动作都是难以入人眼的,配合其气质特征,也就不难想象他在集体中的位置。
所以,爱情是首先从外表和气质开始的,人品好不好并不太重要。男人爱美女,女人爱帅哥,这是爱情最基本的规律。男人对于女人的这一点,从刘峰和何小萍的关系中也大概能看出,原著中的结局,并没有电影里两人在某次婚宴上露出满足感的这番喜剧性,而是刘峰病死,何小萍到他死也没变成他的女朋友,晚年他们之间的情感,更像是朋友关系。刘峰对何小萍的眼瞎,衬出的他对林丁丁的情感的本质,要跟我说那是多么真挚高尚的爱,打死我我也不信,他对林丁丁的爱,执着,可怜又愚蠢,也许真的林丁丁嫁给他,也难免是把美好击碎到地面,要么当屏风鸟,要么是各自言散。晚年的刘峰甚至都不敢看林丁丁的模样,死活要拥抱着那个已经逝去,自己幻想着的林丁丁,他的格调也就是这样。
何小萍的精神质地,几乎传承自她的那个倔强的知识分子的父亲;电影中,她收到一封父亲的遗书,言语温厚,动人心魄,满篇是君子口吻。
在原著中,何小萍实际上不叫何小萍,而是叫何小曼,这个经意的名字修改,把本来是没落的“贵族”标识的何小曼生生打造成丑小鸭,平凡女孩何小萍。或者,萍者,飘萍也,暗示她生命的轻盈无痕?随便,不过,我是真喜欢她原著的名字。原著中,她的父亲在她四岁的时候遭遇反YOU斗争,死了,她母亲带着她改嫁,嫁给一个高级干部。这桩改嫁,也是那林妹妹嫁给焦大,宋太宗逼迫小周后的味色,所以小曼的童年注定过得十分扭曲,她母亲在隐忍中麻木过来,她也慢慢在这个家庭逐渐被模糊掉,故而最后录进文工团时,反而像笼中鸟飞出来一样,解脱了,自由了,而且,从此以后,小曼再也没有回到她那个干部家庭。
长大后的小曼,虽然性格怪异,但一股倔强和自尊自爱,挺让人遐想是来自她父亲的遗传。电影中,她偷军装被抓,沉默着,那股骄傲又委屈的劲头,正是这份精神的写照;有人或者会说,偷东西就是不对的,就得认错,这些人都是很对的,同时也是不需要看电影和看书的——我向来以为朴素的,简单粗暴的道德感是文艺的天敌。
小曼就这样像丑小鸭钻到了集体里,担当一个被众人嘲讽的对象,没有人知道她的出身和内心。刘峰被下放连队,她唯一一个去为他送行。在原著中萧穗子猜测何小曼大概这个时候爱上了刘峰,或者更早一些,在她被朱克嫌弃,被大伙嫌弃的时候,刘峰主动和她跳舞,肢体的亲昵,加上幼年缺爱,使她对刘峰产生了情愫。刘峰当时和她跳舞,到底是一种“世人皆曰可杀,我独怜之”的心态,还是作为一个集体垃圾收集机器,他为了维护雷锋形象的选择?刘峰那么“好”,我以为是后者。刘峰对何小曼,最多是一种同情,一种对弱者的同情,他对这个女孩的了解并不太多。后来的刘峰,跑到海南,会为了肉体之欢去找按摩女,会倒卖盗版图书,同时又会执着地寻找一个战友的家属,心里装着林丁丁一直没放下。他本人是庸常的,而何小曼对他却怀着一种神圣感。
她去后方当护士,在电影中扑向烧得丑陋不堪的躯体,这只有圣洁的灵魂才能做得到。她送行刘峰之前,去他宿舍,对朱克的床像粘到狗屎一样厌恶,霍地站起来,说明她灵魂天然有着一股洁癖——灵魂有洁癖的人才可能高贵。何小曼看待刘峰和她跳舞,看的极重,重似生命,她一生为了爱刘峰这样一个好人,挣扎出一种壮烈感,神圣感。而相反,刘峰在精神质地上,各方面都看似得过且过,他不恨谁,一直爱着一个远远逝去的林丁丁,像佛祖一样,无私奉献。电影的刘峰是完美无瑕的,把原著中那些不雅的部分都抹掉了,原著中的刘峰,则是被叙述者、诠释者萧穗子宠着的,当然,萧穗子更多像是揽镜自照,正自己的衣冠,她对刘峰一直有种欠债的感觉,大概是揭发刘峰的时候她确实是当众发了言的。
当然萧穗子怎么诠释刘峰的好,怎么强调她们欠他,她是不可能喜欢刘峰的。看穿这个事实,也就知道,爱这种东西,与“好”真的无关。即便是何小曼,她的爱,也不是因为刘峰的“好”,萧穗子说何小曼是她们中唯一一个懂得刘峰的好的人,可我一直认为何小曼对刘峰的感情,是起源于渴求父爱,后来不断延伸,变成了一片精神圣地,最后执着如斯的。
何小曼不是一个正常的人,她是滚爬在泥地里的倔强的花朵,她很容易盯紧那个不忍心补上一脚的人,同时对善良的珍视高过常人,她不会去审视学雷锋做好事的背后动机。好人就是要有好报,在她眼里有最原始的正当性,她恨透林丁丁,可是不能以此说林丁丁是坏人,她好歹都是正常人,活生生地在我们左右四围。她最可贵的是倔强和顽强,无论遭际多么恶劣,始终持一份骄傲和自尊,同时,对待生命有一份真挚的怜悯。也许就是这些,让我觉得她爱刘峰有一种壮烈和神圣。若不是那个际遇,换一个场景,那个真实的刘峰,凭他的气质和性格,都不太可能打动何小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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