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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写字在我是一种需求。写完就结束了。我的读者假设中只有两个:爷,娘。娘可以倒背如流我每一篇,爷会看几遍我不知道,他也不说,他的philosophy就是再喜欢都不说,“免得你骄傲”。他说不说我都很骄傲。
2.这篇讲说里面的每个字都说到我的心里去:人一天大约有七万个念头,写作就像拍苍蝇,在这固定的时间里,能拍到几个算几个(后面一半是我加上去的),我一般写字从来不超过十分钟,超过的话这篇文字没人能看懂。
3.但我用笔是跟不上我的思绪飞奔的,所以我必须用键盘,带来的后果就是我已经不大会手写字了,中英文都一样。所以此文中所有的“写字”都不是直译。
4.对文字的生理性需求从十几岁晚自习时候开始。比爱我的爱人们的时间都久远多了。最开始的一定不堪,很不堪,我却从来不丢弃,也不去看,后来就渐渐不晓得去哪儿了。那些曾经的飞舞的苍蝇们,和我的过去的人生。
5.我不理解要重看和修改文字这件事,所以我也很少去修改别人的文字。因为好的文字就像一件针针相扣的毛衣,哪一针都不能跳掉,跳了就散了。
6.我知道为什么自己那么喜欢Lucy:她就是这样没完没了地巴拉你,肆无忌惮地做坏事,一听叫唤就躲到沙发下床板下,留个小尾巴在外面,我只能笑着去揪她尾巴,她被揪出来也不慌张,就又没完没了地舔你,腻到你又笑,然后在你身边转两圈,趴下。叹一声。(最后两个动作可能是Luka那里学来的)
7.什么叫年少无知有样学样?不知道Lucy看了多少次Luka对Lorie耍流氓,六个月的她现在动不动就骑到Luka身上,后者也是对她没脾气,任骑。
8.一物降一物。不系绳索的爱才能自由。I can live without you, I just don't want to. But if it's your choice to fly away, I will be more than happy to explore my new world, new wine.
9. 你读过我的文字就够了,千万别打赏。我对文字有些些洁癖,不能跟铜板沾边。
写字此处有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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