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37中的校门口,穿着锃亮的三截头皮鞋,绿色的老板裤在风中微微抖动,上身是一件印着啄木鸟图案的花衬衫,头发是最流行的郭富城头。我很满意自己这身装扮,完全符合我街头小混混的身份。
我等的那个人从学校里走了出来,看到我后微微一笑,这让我有些诧异。按道理像这种学校里的孩子无论多么嚣张,看到我们这些校外的混混还是会犯怂的。很快我就明白了过来,我从余光里看到有两个人正在一左一右的朝我靠拢。
我感到局面有些失控,是我大意了。一个是没有拿家伙。另一个是这俩人我很早就发现了。但是没有多想。
学校里的那家伙从我身边带有挑衅意味的走开了。我没有去追,我知道我得先解决那两个家伙。
当我追上那个学校里出来的家伙的时候,他的眼里满是惊恐,他似乎完全没料到他请的两个强援会败在我的手下,确切的说那两个家伙并不是被我打败了,而是被我吓着了。因为我抓住其中一个按在地上往死里打,不论另一个家伙怎么往我身上和头上招呼,我连头都没回。我只对身后那个家伙说:“你最好在我打死他之前打死我,否则我就会像招呼他那样来招呼你!”
我身下的那个家伙已经被我揍的血肉模糊,我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去。头上的鲜血不时的糊住了我的双眼,我用袖子擦掉脸上的血迹,用意志力克制着不让自己栽倒在地。那个背后的家伙终于认了怂,和我达成了休战协定。架着躺在地下的那个家伙走了。
那个学校里的家伙被我揍倒在地,一动不动。我转身回到了学校门口。
阳光有些刺眼,校门口大杨树上的知了在疯狂地嘶吼着。不时有鲜血流进我的眼里。我隔着学校的大铁门,尽力往校园里看去,我曾经也和那些在校园里飞奔的人一样,充满了向上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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