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魏世祖克统万及姑臧,获雅乐器服工人,并存之。其后累朝无留意者,乐工浸尽,音制多亡。高祖始命有司访民间晓音律者,议定雅乐,当时无能知者。然金、石、羽旄之饰,稍壮丽于往时矣。辛亥,诏简置乐官,使修其职,又命中书监高闾参定。
非物质文化的传承比较困难,即使是皇家也难以做到充足,趁盛世多做些工作,遗泽后人。
2、初,晋张斐、杜预共注《律》三十卷,自泰始以来用之。《律》文简约,或一章之中,两家所处,生杀顿异,临时斟酌,吏得为奸。上留心法令,诏狱官详正旧注。七年,尚书删定郎王植集定二注,表奏之。诏公卿、八座参议考正,竟陵王子良总其事;众议异同不能一者,制旨平决。是岁,书成。廷尉山阴孔稚珪上表,以为:“《律》文虽定,苟用失其平,则法书徒明于袠里,冤魂犹结于狱中。窃寻古之名流,多有法学;今之士子,莫肯为业。纵有习者,世议所轻,将恐此书永沦走吏之手矣。今若置《律》助教,依《五经》例,国子生有欲读者,策试高第,即加擢用,以补内外之官,庶几士流有所劝慕。”诏从其请,事竟不行。
法律不严密,刀笔吏出入生死,执法枉法系于一念。法律太严密,动辄得罪,又压制了创新精神。法治社会,说说就容易,真正实施很困难,社会观念的影响很重要,现在法律工作者社会地位提高了,但曝光的案件太多,美誉度反而下降了。
3、初,魏文明太后宠任宦者略阳苻承祖,官至侍中,知都曹事,赐以不死之诏。太后殂,承祖坐赃应死,魏主原之,削职禁锢于家,仍除悖义将军,封佞浊子,月余而卒。
苻承祖是不是士不清楚,但是这样辱而不杀,比直接杀死更残酷。司马光这一笔,不知是赞拓跋宏宽容大度还是贬他阴狠?
4、魏主命群臣议行次。中书监高闾议,以为:“帝王莫不以中原为正统,不以世数为与夺,善恶为是非。故桀、纣至虐,不废夏、商之历;厉、惠至昏,无害周、晋之录。晋承魏为金,赵承晋为水,燕承赵为木,秦承燕为火。秦之既亡,魏乃称制玄朔;且魏之得姓,出于轩辕;臣愚以为宜为土德。”秘书丞李彪、著作郎崔光等议,以为:“神元与晋武往来通好,至于桓、穆,志辅晋室,是则司马祚终于郏鄏,而拓跋受命于云代。昔秦并天下,汉犹比之共工,卒继周为火德;况刘、石、苻氏,地褊世促,魏承其弊,岂可舍晋而为土邪?”司空穆亮等皆请从彪等议。壬戌,诏承晋为水德,祖申、腊辰。
五德终始,怎么算正朔是一种学问、
5、丁酉,诏祀尧于平阳,舜于广宁,禹于安邑,周公于洛阳,皆令牧守执事;其宣尼之庙,祀于中书省。丁未,改谥宣尼曰文圣尼父,帝亲行拜祭。
拓跋宏还真不把自己当外人。不过,前面也说了是出于轩辕,跟尧舜禹都攀得上亲戚。孔子封圣这一招够狠,肯定会让天下读书人认同,至少不会批判反对,在文化方向上占据了制高点
6、魏文明太后之丧,使人告于吐谷浑。吐谷浑王伏连筹拜命不恭,群臣请讨之,魏主不许;又请还其贡物,帝曰:“贡物乃人臣之礼。今而不受,是弃绝之,彼虽欲自新,其路无由矣。”因命归洮阳、泥和之俘。
拓跋宏在外交上还是很有一套。
7、魏司徒尉元、大鸿胪卿游明根累表请老,魏主许之。引见,赐元玄冠、素衣,明根委貌、青纱单衣,及被服杂物等而遣之。魏主亲养三老、五更于明堂。己酉,诏以元为三老,明根为五更。帝再拜三老,亲袒割牲,执爵而馈;肃拜五更;且乞言焉,元、明根劝以孝友化民。又养国老、庶老于阶下。礼毕,各赐元、明根以步挽车及衣服,禄三老以上公,五更以元卿。
这样的敬老表演,似乎是到了清朝康乾才得以重现。
8、十二月,司徒参军萧琛、范云聘于魏。魏主甚重齐人,亲与谈论。顾谓群臣曰:“江南多好臣。”侍臣李元凯对曰:“江南多好臣,岁一易主;江北无好臣,百年一易主。”
北魏的臣子也学着咬文嚼字,大概是要没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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