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魔都最舒服的季节了。
以前上班回家两点一线,早出晚归,本人日照不足,也错过不少风景。而现在相对时间自由些,白天约见伙伴朋友,地铁单车交替,游走在城市各个角落。尤其是昨天中午的饭局就在公园里的一家西餐厅,闹中取静的公园,穿行在树林里,忽然意识到我是第一次爱上魔都的秋天。
魔都的秋 魔都的秋以前我只喜欢春天,喜欢那种欣欣向荣的感觉。而对于秋天那种萧瑟,一天比一天冷,步步临近冬季的苍凉感很不喜欢,觉得跟热热闹闹的夏天反差太大了。
记得中学时代语文课本里有篇名著,郁达夫《故都的秋》,语文老师让我朗读了一段,然后提醒我可以读的再有感情一些。结果我当着全班的面说,”我没法投入感情,因为我没有作者的那种感受,我不喜欢秋天,尽管作者写的很美,但我就是觉得很萧瑟,文章有意美化了秋天,而我不觉得呀,感情不能装出来啊“。全班人刷地一下看下我,我竟然还很淡定,我自己其实也不知道为啥要这么说,还说这么多?!还好,语文老师只是盯着我看了会儿,点了点头,说了句,“坐下吧”,就继续上课了。后面也没有“打击报复”,反而常常在别人回答不出来的时候会让我来,并且常常肯定我的回答,表扬我。现在想想,真的很感恩当年的老师们!也真希望元元身边也能多一些这样的老师!
而如今,我愈发地热衷于挖掘自然的美,珍惜每天的阳光蓝天白云,一草一木,这些最为珍贵却又免费的大自然的馈赠!我想我应该再去重读《故都的秋》,看看会不会有不同的感受,毕竟我已经过了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了!
兴许我自己也会写一篇《魔都的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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