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电影《帝国时代》的片头吗?一个智人在洞穴的墙壁上作画,旁白渐入:两百万年前,第一个艺术家诞生了,当然,随着艺术家的诞生,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评论家。
是的,评论家是伴随着讨厌出现的。世界上本来没有评论家,但是免不了有一些自以为是的讨厌鬼恰巧爱上了艺术但却没有能力创造艺术,于是只能对别人的作品指手划脚说三道四。
电影作为当今最具活力的艺术表现形式,电影评论届当然也就跟着鱼龙混杂。滥竽充数的人近些年更是如雨后春笋般开始崭露头角,他们被认为是不要逼脸的佼佼者,厚颜无耻的寄生虫,傻逼中的傻逼。
当然,这些傻逼影评人也并非一无是处。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盯着百度网盘的大量存片,却不想看其中任何一部电影。这时候你是不是特别需要一个影评人给你推荐电影啊,哪怕他推荐的是《逐梦演艺圈》,你都会义无反顾地献身于此。还有另一类观众,他们是那种看片量巨大且看片不找乐只找虐的人,需要装逼的影评人为他们提供某些受虐的方案。不过,影评人最大的贡献还是让无法一天看三部电影的正常人找到适合自己口味的片子,使影片被忽略的细节得到重视,给不理解影片的影迷提供答案。他们做的十分出色,就像我放屁一样,如果我放屁的目的是为了熏死所有人,那么我放的每一个屁无疑也都十分出色。
好了,我的胡说八道可以到此为止了,因为我之后还要写一个关于昆汀塔伦蒂诺及其电影的文章,不能再自己打自己的脸了。我之所以此前在文中表现地如此愤怒,原因有两点:
第一、这个世界所有的判断几乎都是有错的。
第二、完全是因为我的嫉妒!
现在,我要开始装逼了。
艺术是语言的重要补充,它提供了与语言截然不同的交流方式。不管是艺术的创造者还是艺术的接纳者,无疑都在艺术的交流中得到了智力和精神上的极大满足。难道这样的满足还不够吗?为什么我们在满足之后还要对交流本身进行评价呢?让我拿影评人们的祖宗安德烈巴赞举个例子,有一次巴赞老爷爷评论卓别林的《冒险者》,他提到当中一个桥段让所有的观众都哈哈大笑,接着他又说:“但是,如果影院中有观众是知识分子的话,那么影院中会响起第二波性质不同的笑声”。这样的评论也适用于当今:当看《前任3》的观众都泪流满面的时候,他们当中有高学历背景的人则会流下第二波性质完全不同的泪水。也就是说,当所有人都在艺术的交流中得到满足的时候,评论家们希望得到第二波性质不同的满足。这种行为要脸吗?当然不要。合理吗?存在即合理。
这下我们终于找到了艺术评论的合理性。
艺术是对现实的模仿,这话好像是柏拉图说的。然后又衍生出了第二句“电影是第二现实”。起初,我看第二句话的时候并不明白这是啥意思,后来我再三琢磨,变得比起初更糊涂了。当然这些都不重要。为了掩饰我的无知,我把这句话理解成了电影艺术与现实的一种关系。这正是本文最想要谈的:所有人都在讨论电影和现实的关系,这样的结果是将电影呈现的内容和电影的表现形式分离,把电影艺术的全部价值都放在了内容上也就是和现实的关系上。企图透过电影的影音影像挖掘可以被语言描述的东西,比如意义、内在、精神层面诸如此类,浪哩个儿浪。还有一些人甚至把电影当成了教化工具,他们很容易就举出例子:《熔炉》在韩国上映引发了激烈的讨论,最终推动了相关法案的确立。下面一段话引自网络:“在民众的高声疾呼下,当年案件被重新审理,涉案人员被重新起诉。甚至于,韩国国会竟然为此特别通过了熔炉法,加强了对残障人士和未成年人性侵犯案件的惩罚力度。由一部电影的热映而推动司法的改革,这听起来似乎是天方夜谭,而在韩国竟然成为了现实,《熔炉》作为一部伟大的电影,实至名归。”如果你肯仔细看看上面这段话并且稍微思考一下,你就会发现:民众的高声疾呼换来的案件重审究竟符合司法的程序正义吗?还是说这样做其实是换来了大众廉价正义的释放。而韩国国会通过的所谓“熔炉法”加强了对相关犯罪的惩罚力度,这里我不得不提到一种几乎是陈词滥调,但是却很少被人意识的的事实:司法的确立是为了预防犯罪,而不是为了惩罚犯罪,强奸犯死刑有可能会让受害者被灭口,拐卖妇女儿童死刑也可能危害被拐者的生命。加大惩罚的力度换来的有可能是更加丧心病狂的犯罪。最后这段话总结到:《熔炉》因改变了司法程序而伟大。那我要举另一个有关电影教化的例子了:《意志的胜利》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对犹太人的屠杀。电影是有一定的教化效果,但我们一定要对教化警醒,教化更不是电影的全部。
本文无意对别人的评论过多抨击,厚此薄彼。仅仅是为了听到看到更多不同的声音。审美一词近些年重新得到了人们的重视,我们评论电影时还是更多注意到了“美”所呈现的内容,把“美”本身早就抛弃了,“美”与内容甚至是与故事的关系更是鲜被提及,如今我们对电影的评价仿佛是回到了小学语文的课堂,做了一篇阅读理解,写出了中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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