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早初的理解中——也不知这个理解的依据来自哪里——对地主是没有好印象的。以为地主就是周扒皮那样的“坏人”。实在是知之甚浅了解太少。柳青在创业史中好像说到了地主,叫谁名给忘了。这地主趁夜无人,天没亮就出来捡粪。这跟史铁生写到他祖辈是地主的形象是一样的——路上碰到一坨粪也要兜着捡回来。原来地主是这样勤俭的。因为既勤又俭才成为了地主,才有了一份不小的家业。这样的地主与现在拥有多套房产出租靠租金生活的业主好有一比。你以为靠租金很享受安逸“不劳而获”,然而你怎知他当初不是靠勤俭换来的房产呢?我们很容易看见一个人表面的成功,却喜欢忽视其背后付出的辛劳。
史铁生的妈妈是读过书的,可以说是知识分子。他的家的传承,按说史铁生应该有更好的命运。偏瘫痪半辈子坐上了轮椅,而且是在人生最好的年纪——二十出头就和轮椅结了缘。如果不是这样,史铁生还会写作,会成为一位作家吗?似乎有一种成全,应着祸兮福所倚之说。也许对于史铁生本人,他宁可不要什么作家的光环头衔而要健康的身体。实谓世事两难全。如果不是史铁生,换一个人坐轮椅也会成为作家吗?还真不一定。我觉得,史铁生之所以成为史铁生,家庭还是有传承的,譬如祖辈是地主,母亲的影响。
史铁生在《消逝的钟声》中有这样一段话,“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约束;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
我很认同。当时我在书页旁写道“是的,是这样的”。苏东坡有句词,说的也是这个意思:此心安处是吾乡。故乡不再是一个固有的地方,也不限于一个固定的时间。对此之前有所感悟,只是模糊。今天,这次对故乡算是有了比较清楚的新的理解和认识。
上面这些是我初七日傍晚读史铁生散文时有所想而写下的。也印证了阅读对于写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阅读是一种交流,碰触思想的火花,引发思考,使自己有话想说。
我很喜欢这样的一种阅读。喜欢的文章,喜欢的时间,相宜的环境,在安静的傍晚,能读得进去。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发现床头的水仙花也很精神。
这天早上,我给水仙换了一次水。初七开工恢复常态工作日,意味着年的过去。这之前那些天仅换过一次水。今天给它换水,是最后一次有送别的意思。因为这次换水后,过三五天,水仙花大概就要寿终正寝了。正是出于这个想法来换水的。手抚持着花茎叶倾倒,然盆里一滴水也没有。可水仙花生长并没受影响,花照开。营养来自它的粼茎,这个有点像天麻开花,也表明水仙花确实好养易活。正好这瓶矿泉水剩最后一点,全倒入盆里,不过小盖杯的量。
不想到这傍晚,感觉它,我相信不但是感觉,而是真的,它长得更高了,确切地说,变得挺拨,好像是在它由中年将近衰老之时我的及时给它注入了十足的营养才得以它生命力重新多活,精神抖擞,得以把腰杆再挺一挺。尤其是那花枝高凸出的青杆,显得鹤立鸡群。这时我才发现,傍晚的水仙花最迷人,是香气最芬芳的时候,犹如美人晚浴。我看着它,实际上是在读书走神时,余光一瞥见,仿佛是它神冥有意的召唤我。这一刻,我莫名地感到欣慰,乃至满足。心中似有千言和万语,有一个故事,有我想写而成的文章。
今年春节过得很寡淡,幸而有水仙花。在这个傍晚,在这一隅,来自水仙花的欣慰让我感到生活中,原有更多更好的美的存在。我幻想着那想像中朦胧模糊的幸福生活在眼前闪动,我醉了痴了。然而隔着那一段距离摸不到,又叫我心切切的难受。明知幸福的存在而不能拥有,与眼睁看着美好被破坏撕碎蹂躏是同样的痛苦。世上幸福有千千万,幸福的贫穷限制了我的想像,但我确知幸福的存在。我只想要千千万中的一点点,一点点我就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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