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择手段是贬义还是褒义?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场景有不同的解读。
形容别人时多半都是没有底线,不讲规则的意思,说自己时却是勇于创新,挑战自我的隐喻,至少是没有恶意的迫不得已。
所有人都有不择手段的时候,当然都有一个让自己信以为真的冠冕堂皇,让良知不至被污染的理由。
”忠诚”是个最无可挑剔的理由,“报效”是另一个。忠诚对自己有恩的人,报效他所代表的机构。在这两个至高无上的理由下,一切不太讲究的行为,一切诡计都可以被认定(当然主要是被自己认定)为正常的,认定为可以被理解的迫不得已,只要说服自己。所作所为的最初,最直接的目的不是为自己。。
如果这个理论能够成立,那我在供销部门,以及之后与老周等人合伙时期的所有“不择手段”都是具有建设性的,可以被理解的行为。不过,所有的所作所为都并非我的独门绝技,那是特定环境,特定时代背景下的无师自通,是人性中那些不太能够见光本质的使然。
当然,即便如此,要真正做到毫无底线也是不可能的,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的。无论怎么不择手段,我自己也有一个清晰而“神圣”的底线。那就是不能让帮助自己的人蒙受直接损失,无论是经济上还是其他任何方面。不能为了对某人报恩而伤害另一个帮助自己的人。可是,也不绝对,也有失控,没完全做到让自己左右为难,久久不能释怀的时候。
我从没认为对李厂长,对自己服务的企业的忠诚本身有什么不对,即便是多年以后,每每回想起过往经历,对当初行为深刻反思的时候,也没对自己的做法后悔过。
“士为知己者死”,“人臣各为其主用”不都是最原始的民族基因,最根深蒂固的文化烙印,最直观的对错评判吗?如果有错,错的是那个百废待兴的时代的各种不成熟,给了所有人不择手段的机会。
唯遗憾的是,无论是什么时期,光靠忠诚驱动的不择手段的原力,没有基础的实力,也是很难有所作为的。而频频得手却会驱使人过度沉迷于手段,忘记或者忽略了自身的进步,最终适得其反。
事实是,任何事情都得适可而止,怎能接二连三地对帮助自己的人上手段?不说忍不忍心,每一次不得已都是在消费自己的诚信,当诚信耗尽的那一天到来时,所有努力都将白费。
我不知道有没有在谁面前耗尽过自己的诚信,相信一定有。唯可自慰的是消耗掉的只是作为为企业效力的那个角色,即是企业的诚信,而作为自然人的那个我并未被混为一谈,有幸得到了多数人的认同,还与很多被上过手段的业务单位的代表成了十分要好的朋友。
即便问心无愧(以职务的立场是,以个体的人的立场却未必敢这样说)地竭尽所能做了不少不择手段的事,以图报效了企业,但如同飞蛾扑火般只有壮烈,一切未能改变。企业最终还是快步走向了万劫不复。随着李厂长的离任,我和这位相识最晚,接触最短,却接触最多,在现实中给了我提携和帮助,也画过未来蓝图,并让我产生过很多幻想的厂领导的交集就此完结。与此同时,我在这个从毕业开始一直待了超过十年的企业的职业生涯貌似也走到了尽头,不得不作新的打算。
就在决定(有多少不得已说不清楚了)离开企业去开创一番新事业的前夕,在这个企业经历的第四任厂长走马上任了。
我的内心深处并不甘心就此黯然离去,我要设法在这位作了同事多年,却从未接触,严格来说也不认识新厂长心里留下点印象。让他意识到到选择离开的我并非是一个没有能力,只得灰溜溜落跑的碌碌无为者。
早安,元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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