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宣判,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歌案到现在已经过去五年了,它曾牵动了许多人的心,我也曾为这个女孩的仗义而感动,为她的朋友刘鑫的行径而愤怒。
刘鑫刷新了我对“坏人”的认识。
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写小说的时候,我都会告诉自己,人是立体的、人性的复杂的,不能单纯用“好坏”来定义一个人。
大众口中的“好人”也许有他阴暗丑恶的一面,而杀人犯也有他温柔善良的一面。
但刘鑫让我三观稀碎,没有想到一个人能“坏”到如此程度,能把孩子养成这样,她的父母也是无法想像的。
若不是这个极端事件,把刘鑫这个极端利己主义者暴露在大众面前,她或许会一直隐匿于人世间,生活在我们的周围,充当着我们的同事、朋友甚至闺蜜。
然而从这个案件中,除了刘鑫的坏,我看到了更令人发指的“恶”。
就是那些以谋利为目的对江歌妈妈进行人身攻击的人。
这些人渣们也没必要打码了类似言论太多,不必全部截取,随便翻翻都觉得不可忍受,不知道江歌妈妈是怎样独自面对这铺天盖地的网暴。
为了利益与“流量”,他们竟能做出这样的事来!
而刘鑫这样的人竟然还有众多“粉丝”,还能成为网红,甚至靠这一罪恶事件获取利益。
那些包装刘鑫、以此谋利的人的恶,远超过杀人的陈世峰,也远超坏到极致的刘鑫,如果说他们二人带给我的是愤怒,那么这些人则令人心寒。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如果这社会追根究底只一个“利”字,那终将把人们带入丧心病狂。
马克思《资本论》中那句名言十分透彻:“如果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资本就会蠢蠢欲动;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百分之一百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法律。”
2021年中国经济的三大关键词为:“跨周期、反垄断、共同富裕”。
可以看到,我们的社会正用一切手段削弱资本的话语权。
前有薇娅、后有张庭,这些光鲜亮丽的女性,她们都曾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是千万女性的榜样,却迷失在利益中,将自己同自己身后巨大的资本一同推入罪恶的深渊。
没有人不喜欢钱财,但世上永远有比追逐利益更重要的事,那就是守住做人的底线。
淡泊明志,宁静致远。
不求大富大贵,但求细水长流。我们普通小老百姓挣点小钱,不愁吃喝,一生无虞也是极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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