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人说过,一堂四十五分钟的课,学生有效的吸收时间大概只有二十分钟。我对此话深信不疑,并将其发扬光大,我的溜号时间几乎是一整堂课……
下午的一节英语课,作为全班英语成绩倒数前位的货色,理所当然是选择不听。
将教科书立在书桌上,装出一副听课的样子,脑子却在意淫整个世界。现在想想看,那会儿老师可能已经放弃我了,如今我也在公共场合也做过几次演讲,谁听没听一眼就能看到。真后悔当时的天真劲儿,傻的可怜,如果有机会穿越回去,我一定会直接趴在桌子上睡它个身心舒畅,装——真的很累,不论什么情况下。
目光投向窗外,看着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洒下的轨迹,一道道金色光芒落在窗边的女孩子身上又弹到了书桌上,握着笔的手掌轻轻滑动,便泛起了涟漪,她把埋在臂弯里的头缓缓抬起,貌似刚睡醒的眼睛,眯缝着注视着黑板,那画面仿佛只有出自画家的手笔,才可以诠释的贴切,那种美美到不真实。窗外洒下的金光并不耀眼,很温和,黑板上不断飘过来的粉笔灰在这光的烘托下,分外明显,懒洋洋的飘浮着。我爱这懒洋洋的微尘,爱这午后温和的阳光,也爱这阳光下的女孩子。
听人说过爱上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但我觉得不然,其实如果你仔细地回忆一下,你会发现,爱上一个人的时候,都是因为某一个瞬间的点,触摸到了你的内心。而我的这一点肤浅且奇葩———一颗小龅牙。
我对她的倾心是在一次初中的运动会上。对于发育期的男孩子来说,那赛场真是一个挥洒青春的乐园,但对于我——一个身体里住着公主的小男孩,板凳和零食才是我的天堂。正当我和大家分食美味的时候,一个女孩的礼貌性微笑,融化的我幼小的心灵,美丽的脸庞略带羞涩,笑容里一个小龅牙略显俏皮。我的审美向来都很偏离大众,但并非另类,在我眼里对一个女性美的判断,往往外表不是第一条件,而是整体的综合契合度是否让我感觉到舒服。相对较好的相貌和由内而外气质自然的流露,协调,不做作,才是最能征服我的理由,如果在此基础上还能有些小特点,我真是会忍不住对她发起爱的冲锋。
或许当一个人真正想要为了得到而奋力的时候,都会呈现出一个不同的自己吧,为了得到她的笑容天生不爱说话的我,也频频爆发了幽默的小宇宙。那是我记忆中仅存的一次运动会,我认识了不一样的自己,也拉近了我和她的距离。
我时常调侃她取了个爱占便宜的名字,不知道是否因为她的名字里有个“歌”字,所以她总是喜欢称自己为“哥”,叫我为弟,即便我略张她一些。
“钱十四,读一下你的完形填空的答案。”
英语是我最讨厌的一门学科,但英语课却是我的最爱,因为作业全是选择题,可以不用写,如果被提问,答案张口就来。
“BCDAD CCBBA”
“钱十四,你一天都寻思什么呢?昨天刚讲过的知识点,你还选错,都告诉你这考试必考,考试必考的,白给分的东西都不捡吗?你别坐下了,站着听吧,省得你溜号。”
“哦”
表情假装自责一下,可内心却笑开了花,这个角度我可以光明正大的看她,美哉,乐哉。她抬头看黑板的时候总是要把眼睛眯着,可能是对老师讲的内容没有理解吗?好像不是,学习那么好,怎么可能和我一样听课如同听算命先生解疑,天机不可泄露,需施主自行领悟。这或许是她的小习惯吧,真好,我们终于有了共通之处,我也喜欢眯着眼,不管是出于春困秋乏的常态或是出于装出听讲的样子去麻痹老师,但表象形式上我们完全相同,就冲这一点来看我们还真是登对呢。心里美美的沉浸在这自我欺骗过程……
“钱十四,说说这题选什么?”
“D”
“嗯,坐下吧,以后认真点”
‘今天放学是不是该买个彩票去’我暗想着。
人们总说一日之计在于晨,但我却最钟情于每一天的夕阳,因为在这一刻,我和她能有一段共同的路,回家的路。但这条路太短,且不止我二人同行,每当到达分别的路口时,我总是希望抬头看到的是红灯,这样我和她就能多在一起三十秒,仅仅这三十秒我都觉得它是老天爷给我的恩惠,我必须虔诚的祈祷。但老天爷心怀万物,普度众生,怎会只眷顾我一人,为了给老天爷省心,我把离家的两点之距拉成了三点之距,并向他人宣告“这么走方便,没有上坡路”,我的机智换来了我们每天多出的一个红绿灯。
“弟弟你的车,怎么骑的这么慢?”
“嘿嘿,妹妹是哥的车太沉,蹬着费力。”
“你该换辆车了。”
“一定换,不过不是现在。”我笑着回答。
这并非我找的一个理由,事实如此,但我一直很感谢我的那辆破车。因为费力,我和你的时间才会长一点,因为慢,我和你的分别才会远一点。但无论我怎样磨蹭,到了那个路口我们还是要分别的,除了“再见”总想多说些什么,算了,等哪天只有我们两个人时候再说吧……
中考成绩出来了,优秀的她考进了重点,我理所当然进了普通高中,分别前夕演练了无数次的表白,终究因自己的胆怯宣告流产,而联系方式我都没有勇气向她要,真他妈可笑。今后的三年里我始终处在对她的幻想以及对于自己的悔恨中,总能听到一个声音反复敲打我的内心:
“要是车骑的再慢一点就好了,要是路再长一点就好了,要是红灯下只有我们两个就好了……”
也许是分别的太仓促,那句哽在喉咙里的话总是逼着我和自己较劲,如果当时告诉她现在会是怎样,无非就是在一起或是陌路两种结果嘛,怕什么呢?其实我怕,真的怕,因为我心里清楚的知道她心里有一个他,只是我不愿承认罢了。每天夜深人静的时候我都会在脑海中编排着我们所有的可能性,一千多个夜晚,一千多种剧情,每当入睡前眼睛合上的那一刹好像打开了电视机的开关一样,脑海中的画面犹如连续剧般的开始上演,渐渐的我习惯了这种幻想,甚至有些享受那种自我编排的方式,有时因为编排了某些美好的片段,居然会有一种莫名的幸福感产生。这很危险,真的很危险。当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有些恐慌,我害怕这是一种病,我怕我会把一切虚妄当成了现实,我怕我沉溺在自己的幻想中脱不了身。我的理智告诉我,你需要给自己索要一个答案,治你的病。
“我想和你说件事”
“嗯嗯,说吧”
“我喜欢你,很久了”
“……,我想说谢谢和对不起,希望我的回答不会伤害到你。”
“不会啦,我心里清楚,但是答案,必须从你口中说出,我才会愿意相信它是真的,其实说谢谢应该是我。”
“如果你真是这么想的,我……不知道是该替你高兴还是该怎样。”
“替我高兴吧,起码治好了我的病”
“好吧,……其实我已经恋爱了”
“是那个一直陪你到家的人吧”
“嗯,是他,我们互相等了三年……”
“祝贺你”
“谢谢,也希望你能找到等你的那个她”
“微笑”
“微笑”
“我们的关系会因为我的表白而变的疏远吗?”
“不会的,放假回家我们还是要见面的”
“好的,见面的时候哥哥带你吃好吃的”
“嘿嘿,看来这回我真得叫你哥哥了”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放下电话,我庆幸她以幽默的语态结束这场对话,才让我显得不是那么的狼狈。但即便是她的善意和聪明也掩盖不了我内心的失落。尽管我知道答案,尽管我做足了充分的心里准备,但我还是会感到难过,因为我抱有的唯一一丝侥幸已经破灭。
事实真的不怎么可爱。
细细推敲人这一物种其实挺有意思的,如果你思维健全,没有一个会愿意违背自我意愿的过活,我们崇尚灵魂的真实和自由,但行为上我们往往善于自我欺骗,来给自己的无奈找个合理的借口,好让自己显得不那么失败。我为自己找的理由很随意,在网上经常看到:没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很鸡汤,但对于大部分人都很好用。
就是那个被我冤枉的时间,不声不响地向我揭示了我的可悲。
我必须要承认,如果你的幸福不是出自我手,那我的祝福也一定无力的,是礼貌掰开我的嘴,逼我说的。当我说出祝福的时候,不掩饰,其实脑海里会期待闪现出当你落魄的时候,我依然在的画面。我知道这是我的心有不甘,也是在标榜自己的长情与专注,但我却没想过那天如果真的到来我该如何招架。
“这是我给他写的分手短信你帮我看一下”
满满两条短讯的文字,情感质朴,逻辑通顺,如果放在刊物上绝对是一段精美的文章。
“决定的会不会太仓促了”我真心替她惋惜,却忘记自己作为仰慕者的客观存在。
“我想过了,不仓促”
“和他谈过原由了吗?”
“没有,原由就是分手的理由”
“是不是在决定前谈一下,我觉得这样怪可惜的,别在生气的时候做决定,不理智。”刚刚在网上学到的鸡汤,我亲手喂了她一碗。
“……好吧,我再想想。”
当晚我回忆了一下这段对话,并给自己一个中肯的定位“善良的二逼”
时间一旦牵手大学,好像会产生某种化学反应,跑的贼快。走出考场,我把春哥从心中的神龛摘下,放到书架上,相约明年再会。现在我的脑子里只有回家这一个念头,因为她说有个秘密要我回家才告诉我。
听到秘密这个词我总会下意思的猜测一下,结合见面再说这一前提条件,我想到了两种可能,分手,或出国。
买票,回家。
在镜子面前反复端详自己的打扮。脸也就这样了,再怎么抹也盖不住天然的黑。肚子该收一收,一会得记得少吃。穿这一身会不会显得太正式,太拘谨了一些,把西服脱了吧,又不是去相亲,但西服真的很帅,是给自己的加分项……几翻折腾过后,还是觉得自然些最好,换了件干净且休闲的衬衫,嗯,挺帅。
我们的相见会让我手足无措吗?我准备了这么长时间的思念,如果一下子倾泻,会不会让她无法招架?试着在脑海里刻画了一下她现在模样,但场景依然把我拉回午后的那一节课。她从臂弯里抬起了头,眯缝着眼睛注视黑板,阳光落在她身上,好像一幅油画。想到这里不禁笑了一下,那笑在镜子中,看着很不自然,是苦笑。
怎么?这难道就是唯一的记忆吗?
“在这里”我摆动手臂呼喊她过来。
桌上摆着两杯饮品,一杯橘子汽水,一杯水晶葡萄柚。
“喏,你的水晶葡萄柚”
“呦,好久没喝这个了,怪想的,谢啦。你怎么知道我爱喝这个?”
“记忆中,你只点过这个,所以,就先替你定了。”
“懂我口味。”
“要不怎么好意思请您老出来。”
“别废话,我饿了,好吃的,走起。”
“遵命”
在年轻人眼中,刀叉相比筷子,盘子相比碗所烘托出的食物,往往多了分味道,我们叫它情调。虽然生物感官并未有所体现,但对于自我的虚荣还是会有满足感的,这种满足感来自于我有的东西少,但我享受的到。
牛排味道平平,整餐下来交谈的内容也平平,我们相互交流了这几年的彼此,总结起来都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就那样吧”,没波澜,没新奇。
我打破了平淡的交谈,问。
“你要和我说的秘密是什么?”
“我们分手了。”
“……,难过吗?”
“不至于,不过有些可惜罢了,少了一个朋友。”
“但你也多了一个朋友,而且是永远的。”
“也对,我要吃那个沙拉。”
“都给你。”
……
把她送回家后,我独自在街上走着,虽然身旁车流不息,霓虹闪耀,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却感觉周围是异常的静,仿佛偌大的街道只有我一人只身前行,身体里没有一丝情感,行尸走肉般地游荡着。
我对她的情感呢?为什么相见会如此的自然?没有我担心的尴尬,也没有我对所爱的人思念的倾泻。
一天的相处好似时常相聚的老友约见一样,自然,悠闲。第一次感觉“老朋友”这个词很伤人。
回到家直接上床,蒙上被子拷问自己,说好的爱呢,你的爱是真的吗?还是你就是个没有情感的怪物。不对,我曾揪心的思念真的很痛苦,对与没有说出口的爱真的遗憾过。那这没起伏的心情又该如何解释?
我试着回想我们曾经,好让我找回对于她的情感,不为她,为我曾经一直的坚持,我也要把它找回来。闭上眼睛,搜索我们每一次真实的相处。
一片迷糊,唯有那个画面在脑海中是依旧的清晰。
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一个女孩子身上,一股温热敲打着她,好让她集中注意听课,她把埋在臂弯里的头缓缓抬起,貌似刚睡醒的眼睛,眯缝着注视着黑板。渐渐地画面以她为点开始舒展,她有了同桌,有了前后左右的同学,又有了老师在讲台上书写,最后整个屋子都在画面里出现了。我看到了一个被老师罚站的男孩,倚在墙边,眼睛注视着那个女孩,表情沉醉。
嘴角会心的上扬一下,我似乎找到了我的情感,找到了我爱的她。其实我爱的只是记忆中那一个午后的她。因为那阳光太美,我错把倾心当成了迷恋,因为那天她太美,我错把喜欢当成了爱,因为那画面太美,我错把一瞬当成了永远。
画面定格在此刻,再没有延伸,化作一张精美的老照片,留在了我的记忆里。
多年以后看着台上美丽的新娘,台下的我默默地在心里送上一份真挚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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