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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这本书里面有段关于仪式感的对白:
“你每天最好在相同的时间来,”狐狸说,“”你下午四点钟来,那么从三点钟起,我就开始感到幸福。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感到幸福。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就会发现幸福的代价。但是,如果你随便什么时候来,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准备好我的心情……应当有一定的仪式。”
“仪式是什么?”小王子问道。“这也是经常被遗忘的事情。”狐狸说,“它就是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
大多时候,我们的生活匆匆忙忙却又平淡无奇,所谓的意识感早就被人们抛之脑后。例如,晚上下班回家从冰箱里随便翻出点东西凑合着晚饭;忙着繁琐的实习工作,早就没什么心思过什么生日,过什么纪念日;房间里随处丢弃的书本杂物,衣框里堆积的脏衣服,休息在家头发呀懒得洗......角色转换的不适应,有条不紊的生活立马变成了一滩死水,还一直抱怨个不停,嘴里嚷嚷着何等无趣,何等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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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感,对于生活的意义来说,用庄重的态度去对待生活里看似无趣的事情,不管别人如何,一本正经人人把真真地把事情做好,才能真真正正感想生活的乐趣。一年365天,除了吃喝拉撒,毫无期待,生活重复,乏善可陈,将多么黯淡无光。没有仪式感的生活,太可怕了。
实习前,同学们参加学校的企业招聘会,几乎所有同学都身着正装、正襟危坐,最让我印象深刻是班里几个男孩子,平时上课穿短裤、拖鞋去上课,坐没坐相,站没站相。穿了正装在台下听宣讲的时候就算不是特别认真,也没有了平时那种吊儿郎当的样子。
仪式感能够唤醒我们内心深处的尊重,也因而才能去尊重生活。因为一场仪式,很多时候也是给了我们一个合适的契机去迎接全新的开始。
去年冬天实习的时候,我开始不愿意化妆,可能是必须要穿工装,也可能是接触的人群让我没有必要去装饰自己。等到下班之后挤公交的时候看到很多同龄的女孩子,即使着装并不是很整齐合身,但是脸上的妆容确实精致。面对周围的时候,总是感觉自卑的紧,瞬间会觉得自己不仅不精致还很邋遢,所以,经常性的连贯动作就是低头、低头、再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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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感,就像是生日必须要点蜡烛切蛋糕;结婚必须要交换戒指;清明必须要烧纸,端午节必须要吃粽子,过年必须要贴春联一样。我们需要仪式感带来的尊重和内心情感的表达。需要仪式感给自己带来赋予新生的意义,或者是让自己跟过去彻底做个告别。虽然我依旧知道,明天醒来一切还都是一样,早晚高峰每个路口还是那么拥挤,早点摊的味道还是和以前一样一成不变,房间还会杂乱,衣服和工作还是会堆成一堆。只是,我们需要一个正式的仪式感好好的和过去说再见,可以正大光明地跟过去决裂,就如同20岁的时候回头看10的自己多么傻一样,需要自己不得不逼着自己去做一个改变的时刻。
很喜欢树上春树创造的一个词,“小确幸“是指小而确实的幸福,持续时间3秒钟到一整天不等。树上列举过好多他的“小确幸“:一遍听勃拉姆斯的室内一边凝视秋日午后的阳光在白色的纸糊拉窗上秒回塑业的影子;在鳗鱼馆等鳗鱼端来时间里独自喝着啤酒看杂志......
在我看来,“小确幸”,很大程度上是对生活的一种仪式感,一贯认真有趣的态度对待生活的一种仪式感,一贯认真有趣的态度对待生活看似无趣的事情,体会到生活本质中不易被发掘的小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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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清晨认真吃早饭,为自己的办公桌上换上一束鲜花;一个人好好享受周末暖洋洋的下午茶;每周给自己做一顿好饭,将洗好的衣服床单晒在阳台,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然后,再换上新的香薰。
于我而言,仪式感最大的意义便是让我学会了如何爱自己。
仪式感让生活成为生活,而不是简单的活着。
就像王小波说的那样,“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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