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白日梦是人类不可或缺的精神生活内容
依据自组织理论和当代脑科学、心理学研究成果,人们可以认识到白日梦是生命体自组织的不可或缺的精神活动,是人类进化的结果,它不是一部分人的特殊病态,而是人类普遍具有的重要机能。人的大脑中白日梦控制区域,是默认活动模式的,只有在现实中必须专心工作时,该区域才会减弱或停止活动,否则就是一直持续兴奋着的,白日梦状态占据着一般人睡眠以外的近半时间。
白日梦既是自由发散的,也具有可控性,围绕人们的欲望满足而蔓延。在白日梦中,人们创造虚拟世界,体验各种超越现实可能性、突破现实障碍的快乐进程,把精神创伤、焦虑情绪,通过“变形”的幻想情节“置换”为愉悦性体验,它可以随时化解心理危机,是一种自我保护机制,也经常激发创造灵感,提升人们的创造力水平,耽于白日梦的人,很可能更为聪明更有创造力。
事实上,愉悦性的白日梦活动是有益于人类身心健康的,既往人们对白日梦的评估是过于负面了,白日梦不是对现实的逃避,而是对现实感受的重构,也可以是对未来的一种愉快展望。当然,抑郁症患者的幻想,会把“生活”想象加工得更为严酷压迫,更需要愉悦性想象来解救这种精神坠落的趋势。承认残酷真相的能力固然对人类很重要,特别是对于精英知识分子,这种能力尤其重要。然而人类更需要在累累绝望之时得到安慰,调适身心,对心理危机进行转化,所以,梦想成真的白日梦是人类自救所需,是安慰剂,也是营养品,起着积极的心理调节作用。
创造超越现实可能性、突破现实障碍的愿望达成的故事,是自神话产生以来的大众文艺常见创作方法,大众文艺与人类的白日梦是同源同构的,是把人类的白日梦更集中更有美学意味地表现出来,可以说,大众文艺的创作方法就是白日梦愿望达成创作方法。
很多世界文学经典,具有其思想性、艺术性的突出优点,但是,它们用营造愿望达成白日梦的方法来构成作品主要内容,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正与装饰,以提供更完满的快感与美感,也是无须避讳的事实,那恰恰是它们受到大众欢迎的原因之一,是对人性的体贴尊重。
大众电影、电视,特别是好莱坞电影与美剧,以专业制造白日梦体验而影响世界,同时具有成熟的机制,降低其欲望叙事冒犯大众伦理观念的可能。
网络文学各个类型中,都通行着白日梦愿望达成的创作方法,网络文学是强化的白日梦叙事,是结构复杂、更符合情感体验需求、提供高潮体验也更多样的白日梦。一切平凡庸常、饱受挫折的小人物,因为置身于梦境,成为从低处昂起头颅的主角,都最终到达了人类社会或者神话世界的顶峰,因为他们代替读者为成功而奋战,必须如其所愿。
(二)白日梦与逼真感
生活事实永远是不圆满的,但是白日梦叙事遵循人的内心准则——追求愿望的圆满实现,是否反映现实生活的任何真实,其实与作品价值评判关系不大,它们追求的正是脱离现实的羁绊,到达梦想的自由世界。
同时,白日梦叙事又必须营造故事情节的实存感、逼真感,它们常常利用情节与细节的逼真性圈套,引诱读者进人一些不可能有或不能置信的情境中,需要把情境、细节描述与人们的经验相连接,调动人们的视觉、听觉、触觉等感官的感知经验,使得读者情感体验进程具有实时性、现实性,如《红楼梦》那样荒诞的意淫故事,因为作者所展现的细针密线的、写实的生活细节而显得真实。把快感梦境逼真地呈现出来,让梦想成“真”,是一种仁慈,因为真切可感的体验,才能调动读者身心参与,读者才会感受强烈,作品才能达成自己的功能。
“真实”感并不在于与现实生活一致,在叙事作品中,假定性常常是故事的基本前提:假如作者对于故事发生是全知的,假定主角具有特异能力,假定故事是特定的时空、物理条件下发生的,如《西游记》中孙悟空的七十二变,它不可能是现实存在的或者可能存在的,而是顺从人类愿望所做的艺术假定,因为符合人类内心需求,而被人类欣然接受。
以现实主义文学标准要求网络文学的写作,会使得写作者不知所措,因为二者的写作目标是完全不同的,大众文艺用白日梦愿望达成的方法,进行欲望叙事,致力于为受众提供情感体验与快感补偿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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