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2日,省厅组织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部署。
按照工作部署要求,2019年4月15日将开启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清理整顿工作。
关于工作的几点疑问
一:是否需要开展待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排查工作?
二:自行监测是否具有相关的法律要求。
三:关中地区重点区域排放限值的要求是什么?
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部署会议四:在排污许可证中关于总量要求?(10蒸吨)燃气锅炉关于总量和限值的要求?
2019年4月12日,省厅组织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部署。
按照工作部署要求,2019年4月15日将开启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清理整顿工作。
关于工作的几点疑问
一:是否需要开展待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排查工作?
二:自行监测是否具有相关的法律要求。
三:关中地区重点区域排放限值的要求是什么?
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部署会议四:在排污许可证中关于总量要求?(10蒸吨)燃气锅炉关于总量和限值的要求?
本文标题: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部署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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