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这件事,我一直有这样的认知:她(他)是孩子的妈妈或者爸爸,所以她(他)就有权利探望孩子。然而有一天当我刷抖音的时候,我看到了这样一条评论,让我开始怀疑自己以前的看法是否正确。
在评论里,这位爸爸这样说道:总是说她终究是孩子的妈妈,可是如果她知道她是孩子的妈妈,她会选择走吗?我一个人含辛茹苦六年,只是为了让孩子过的更好。我是不允许她看望的,既然选择走了,就别提她是什么孩子的妈妈。
这条评论的下面有很多人在跟评,认为他说的很对。两个人离婚,离开的那一个就不配称为孩子的妈妈或者爸爸。另一方含辛茹苦的养大孩子,可是走开的那一方却想不劳而获的探望,怎么可能呢?
这跟我想象中的有些不一样,其实我也接触过一些离婚的家庭,孩子大多数都跟着父亲。母亲来探望的时候,父亲这边的亲人就会极力反对,认为不该让孩子的妈妈探望。甚至去学校探望也不被允许,他们会提前告诉老师,严禁孩子的妈妈来探望。
我认为离婚了,孩子跟谁不跟谁其实是双方的事情,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肩负起抚养孩子的责任,有的时候孩子就只能跟着具有抚养能力的那一方。
两个人离婚肯定是有原因的,或者因为感情不和,或者因为家暴,也或者因为移情别恋。但是不管怎样,如果对方是正当的探望,我觉得还是应该被允许的。
但是如果对方的探望是夹杂着某些目的,比如说利用孩子来胁迫另一方复婚,或者利用孩子来达到其他什么目的,那么这样的就不要探望了。
还有一种则是另一方没有带孩子走,他不爱孩子,也不在乎孩子,更不心疼孩子。但是时间长了,或者是自己老了没有可帮助自己的人,这个时候突然想起孩子了,那么这样的人也是不要认回孩子了。
其实在一个家庭里,如果不是到了无可奈何谁愿意离婚呢?孩子永远是无辜的,允不允许离开了的一方探望还是要看具体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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