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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案现场》观后感

《凶案现场》观后感

作者: 朱楉 | 来源:发表于2020-05-01 21:21 被阅读0次

    《凶案现场》观后感

    怎么说呢?最近的热播悬疑剧不少,这个最绝,十二集破一个案子,虽然是案中案,但是未免有些拖沓。不想过多地评论剧情,就谈谈这个案子引起我关于救济和民意的一些观点吧。

    电视剧讲述了当红女台长惨死街头,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少女血衣惊现工地,并没有像影片介绍的那样得到了高度重视,女孩父亲是以前的黑社会分子,但是20年前洗手不干了,最后发现了女孩惨死。随着调查的深入,庞大的阴谋浮出水面,相关知情人陆续死亡,一个个的凶案现场,一次次有人被杀,令警方调查陷入死局。随着幕后黑手逐渐露出獠牙,真相慢慢浮出水面,造成了范芸的牺牲。范芸手机中的线索给了冯浪启发,查明了整起大案的真相,让真正的凶手得到了法律的严惩。

    大概内容就是这样,真正的凶手就不说是谁了,建议从8集之后看,前面没有后面处理得好。放几张截图。

    罗华(还有一个身份不说了) 冯浪

    报仇这件事,似乎这几年并不少见,比如张扣扣案。如果没有记错,当时网络上的声音是为其叫好,“侠士”应该免罪,“父母之仇”等等,请问你们将法律置于何处?私力救济和公力救济到底是什么?民意是否应该凌驾于法律之上?私力救济大多出现在私法中,比如民法,也可能出现在公法中,比如被人抢了一辆车,你在当场将它抢回来,公力救济就是寻找公权力机关的帮助。法律鼓励人们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但是手段、方式不得与法律规范相抵触,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侵犯国家、社会、他人的合法权益。认为不公,可以申诉控告检举揭发,但是过激的杀人行为不可取。

    还有结合这个电视剧中的当红台长的惨死,谈谈媒体和民意。民意有时候代表的是普通人的最朴素的感情,是人们的善意,但是如果经由媒体或者舆论的错误引导,就可能会导致司法工作难以正常的推进。如果司法真的是由可以引导舆论的人来决定,那会是多么的可怕啊。当然,“法益是入罪的依据,伦理是出罪的标准”,在价值判断中,我们当然需要用普通人的看法进行一定的论断,比如一个老太太买了几只虎皮鹦鹉,她不知道虎皮鹦鹉是保护动物,犯罪了吗?侵犯了法益了吗?但是这是不是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呢?所以说就不是犯罪了。

    希望大家可以相信看不见的正义。

    也希望罗华的悲剧不再。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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