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你一株回梦兰

作者: 圣艾克絮佩里之歌 | 来源:发表于2015-11-01 18:02 被阅读0次
    这并非“回梦兰”

    夜深时,我走进镇南的酒吧。人们都去镇中心广场狂欢,酒吧里只有我一个顾客,接待我的是一个颤颤巍巍的老头。

    老头给我到完威士忌,就坐在吧台后的小凳上吸烟,听广播。广播正在直播镇中心广场的狂欢。老头吸的烟相当劣质,我只好不停的用牛仔帽扇散二手烟。我很纳闷这么孱弱的老头还能吸烟,还吸的这么有滋有味。

    我喝了一大口酒,就像晚风吹不散闷热,烦躁的心情没有得到丝毫缓解。这时老头猛的干咳了一声。我拿眼瞟他,他没注意到我的失礼,专心听广播。我没好气的想:这老头迟早得在吸烟时猝死。突然我又有点可怜他,吸这种类似树叶子的烟死去,委实不胜悲哀!我顿了顿玻璃杯,掏出万宝路,给老头递了一根。

    老头把烟抽走,头也不抬,也不道谢。只是仔细的把吸了一半的劣质香烟碾灭,放在烟灰缸的边缘,之后点燃了我给的万宝路。我也给自己点了一根。我原本不吸烟,也没有边吸烟边看绵绵春雨的习惯。但出于一个忧伤的原因,我把香烟当成了一个沉默的老友,用一呼一吸体味彼此的辛酸。广播里,一个少年正弹唱着甲壳虫的《挪威的森林》:

    “I once had a girl

    Or should I say she once had me

    She showed me her room

    Isn't it good Norwegian wood?”

    我叫老头再倒一杯威士忌,老头到完酒,哼了一声,叫了声我的名字。

    我吃了一惊。原来在家乡还有人认识我。我细细的看老头,却无论如何也记不起了。我耸耸肩:“抱歉,先生。我不认识你。”

    老头耐心的收拾吧台上的果壳,动作迟缓,和他洪亮的嗓音很不相称:“你小时候还砸过我家玻璃呢。”

    “哦......”我想起来了。

    “很长时间没回来了吧。”

    “是啊。”

    “那回来干嘛?”

    “参加婚礼。”

    老头又让人非常不爽的的哼了一声。我想你要是个年轻人我一定会抓紧你脏兮兮的脖子,把更脏的脑袋往吧台上磕。之后我会像一只猫轻盈的翻过吧台,顺手抄起一个酒瓶,砸得你皮开肉绽。趁你站立不稳时,再暴力的补上一拳,把你击倒在地。紧接着,我会萧壮的站起身,起开一瓶凉啤酒,像演绎一个传奇的结尾一样,把酒一饮而尽。

    突然,我觉得这一切非常无聊。我,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把一个老头骑在身下揍?我忍不住笑了,笑话自己的懦弱,笑话自己可耻又可悲的回避。

    笑着笑着,无聊变成了不可救药的空虚。我也从一滩被误洒的家乡特产的回梦兰香水中,预见了自己的一生。我将随每一次或强或弱的风雨,痕迹无踪。我那唯一遗留在世上,独特的兰草香,也将随风遗失在天空深处。如果我看见了为恋情而偷偷流泪的少男少女,我愿在其肩膀上停驻。既为抚平他们的伤痛,也希望他们能为我留下几滴伤悲的泪水。而我,而我,也愿与他们一同哭泣。

    广播一下子嘈杂起来,我忍不住的闭上眼睛,不能不闭。手紧紧的抓着杯子,老头很识相的斟满了白兰地。婚礼开始了。她会穿着纯白色的婚纱,作为家乡史上最美的新娘微笑着和那小子接吻......我的心脏猛地收缩,我想起我和她的高中时代,她曾参加过一次戏剧比赛,她负责一个戏份不多的配角。烫了乌黑的头发,化了浓妆。她其实素颜才好看呢,让人想起一汪清澈的湖,湖边有一个森林仙子眨着小鹿似的眼睛。这也符合她率性自在的性格。演出后在路上偶遇她,我告诉了她我的想法。看得出来,她深以为然,并对我的话很受用。作为回报,她对我浅浅一笑,但神色还是说不出的尴尬(就在两个月前,她拒绝了我的表白我的爱)。

    那次演出,她穿着粉色的礼服,裸露着雪白的颈背,像圣洁的云彩。她整个的外形的气质给了我极大美的震撼。犹如一本经典的反抗小说,快一个世纪过去了,还是在摇撼着一代又一代青年的心。时至今日,我还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对于她,我别无所求,只希望能彼此对坐,我能不受束缚的凝视她的容颜和微笑,贪婪的把那个早已沁入骨髓的形象反复印刻,不知单调,不知休止。而那个幸福的混蛋呢?很明显,他将难以理解我。他理应更在意她的乳房和兴奋时的状态。为此我感到了一股充满了绝望之情的优越感。可很快,我就泄了气。我明白他俩已深深相爱,现在正举行着盛大的婚礼!所以说,这一优越感毫无意义,是命中注定的流放犯,很快,就要启程前往风雪茫茫的西伯利亚了......

    老头在我失神的双眼前打了个响指,打断了我在西伯利亚的神游。他说:“干杯。”

    我和他默默对饮白兰地,听婚礼的进行。我听到了绚烂的烟火,听人们不怀恶意的起哄。开朗的她大声向乡亲父老致谢,我沉默的嗑开心果,以示回应。我一边喝酒,一边思索恰到好处的漂亮文字,一旦它们在我的脑海中成型,我就会不顾一切的冲向狂欢会场,爬上高大的法国梧桐,大声的向她朗读这遗言似的最后一首诗。就算被牛仔们从树上拽下,被狠狠的揍,也在所不惜。当我告诉完老头我的所思所想时,老头“咯咯”的笑了。他边笑边晃晃酒杯:“你该再喝点。”

    我摇摇头:“你送我回旅舍?”

    “嗬!”老头不屑的说,鼓起胳膊上干瘪的肌肉,示威似的捏了捏。

    “哼。”我端起酒杯,“那就干杯。”

    老头在倒第四杯酒时,突然对我说:“你这算什么呢?你这算什么呢?”

    我沉默,疑惑的抬起头。

    “在一个阴雨连绵的早晨,我抛弃了我的妻子和儿子,坐上了她的雪佛兰,颠簸了三天三夜,来到了这个镇子!”

    我无言以对,整个酒吧陷入了难言的沉默。老头好像喝多了,竟然唱起歌来:

    “And when I awoke I was alone

    This bird had flown

    So I lit a fire

    Isn't it good Norwegian wood?”

    于是,我便放弃了痛苦的冥思苦索。不再反抗,尽情顺应着肉体的发展。血管里既然奔流着白兰地,我就该看见一片一片深紫色的烟雾;尼古丁麻醉了我的感官,我就该和尼采在同一个云底放牧。我决定不再去问,不再去想。“你愿意吗?”牧师问。我也接着问:“亲爱的,你说‘不’,好吗?(老头颇具深意的看了我一眼)”她回答:“我愿意。”人群又再次沸腾了。失去力气的我从吧椅上滑落,跪躺在酒吧老旧的地板上,紧合着双目。紧合双目的我看到了你穿着淡粉色的晚礼服,正缓缓的走过来,一点妆容也没有,是纯净原本的容颜。我慌忙的从地上站起来,掸掉膝上的泥土,摘去衣角压烂的回梦兰。你离我越来越近,凝视着我的眼睛。我已能听见你夏夜微风似的呼吸,不胜娇美的嘴唇吐出的气流,看清你漆黑如井的眼睛,和梦醒时分的泪痕。我不由自主的发出溺水者一样的喘息。你冰冷的鼻尖掠过我的唇线,我的耳边尽是蝉鸣。你就这样走近了我,走进了我,忧伤的发丝散落在我胸口,将我不能自已的穿过。当我如同跌落般醒悟,你已经在不经意间穿过了我的心,穿过了仿佛不曾存在的我。原来我,早已成了稀薄的虚无。我泪流满面的回过头来,你的最后一丝背影露珠似的正从我身体中流走,消逝。我轻唤你的名字,你听不见,依然径直走向幽密的森林。森林很暗,一开始,我还能看见你淡粉色的暗影,后来,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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