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遇到一个一点都不懂法,不懂财务并且还听不进去别人的建议的老板,做财务有多难?
思考:一月份的工资,二月份发,算是一月份成本费用还是二月份?
从一个财务角度思考。权责发生制。按照实际责任义务发生时间记账,所以应该是二月份记账算成本费用。
如果计提到一月份有什么后果?计提到一月份导致成本费用增加,则虚增成本,减少利润,变相减少企业所得税。
通俗点说就是偷税漏税。
结果老板说,我发工资了没有,我怎么就偷税漏税了?我问他你懂税法吗?他来了一句跟你没法交流,我就呵呵了。
这种情况就会有种对牛弹琴的感觉,对牛弹琴,不知道应该说我蠢还是牛蠢。
总结今天的心情: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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