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没有《月亮与六便士》给我的震撼那么大,《月亮与六便士》里面辛辣的讽刺、让人会心一笑的幽默随处可见,整个故事也跌宕起伏。他把斯特里克兰藏得牢牢的,前面一直压抑着他,一直让你站在他的对立面,用世俗的眼光去批判他。最后,像恶作剧终于得逞的调皮鬼,得意的告诉你:看!被我捉弄到了吧!你这个世俗的人,是不是被斯特里克兰给震撼到啦?是不是有些自卑?你看看你,看看斯特里克兰夫人一家子,有没有透心凉的感觉?
毛姆的文笔之利,让你的思维一直跟着他走,尽管你知道他不会写一个一无是处自私自利自负执拗的人,也知道这本书想告诉你什么,可是就是没法不积累起一种名叫鄙视、愤怒的情绪——尤其是女读者,抛妻弃子的渣男人人得而诛之。最后,当你看到那一墙的画,一墙描述着我们从何处来,到何处去的画时,那些情绪瞬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甚至感觉到自惭形秽。我们如此平凡、如此世俗,如何能跟随智者的脚步。
而到了《刀锋》,或许因为更成熟了,毛姆不再用那么激烈的手段捉弄读者。讽刺也委婉了起来,甚至每一个你觉得他在嘲讽的人的身上都有那么一两点让你觉得可爱的地方。
这本书表面看起来像是在讲莱雷这个主角如何逐步超脱了俗世的过程,实际上我觉得更像是一部群像,那些沉溺在金钱、名利、欲望里的人,那些渴望超脱又舍不得离开欲望里的人以及挣脱了欲望的主角——莱雷。
艾略特,这是一个完全沉溺在欲望里的人。声望、地位是他一生追求的最高目标。身为一个美国人,他看不起美国“乡巴佬”——尤其是没钱的乡巴佬。他以法国人自居,追捧法国的一切。但是,并不是因为法国有多好,只是法国有他梦寐以求的所谓的贵族底蕴。法国只是个符号,如果是其他国家有贵族的所有标签,艾略特应该会毫不留情的抛弃法国。为了让自己的血统看起来高贵,他给自己的找了个贵族祖先,哪怕这个祖先可能是个私生子或者是娼妓生的。这是他让人鄙薄的地方,他看不起所有没有背景的人,憎恨那些不往上爬的人。在他看来,人就是要往上爬的,谄媚?不,那是手段,往上爬的过程是多么美妙,等到了顶点往下看,那滋味更是妙不可言。这么一个人,毛姆写的栩栩如生,那不经意的一个眼神都能让你从中体会到艾略特的轻蔑。一杯茶的描写,又能让你感受到作者对这类人的嘲讽。艾略特老了,被上流社会抛弃时的描写却又触动了内心那么一点柔软——他多可怜啊。可是转头,他安排自己的后事,想要穿上那身老古董,还要安葬在自己的教堂享受祭祀的举动,又让你哭笑不得。这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趣的人。
伊丽莎白,莱雷的初恋,两人差一点就结婚了。可是三观的不同让他们无法走下去。这个自信的女人爱的一直都自己吧。莱雷是他们那群人里与众不同的那个,所以伊丽莎白爱上了他,还要嫁给他。可莱雷是个重视精神大过物质的人,伊丽莎白爱他,可是不能为了爱情抛弃舒适的生活。在她心里,莱雷是她的净土,是最后的自留地。我甚至猜测她是不是认为莱雷一直没有结婚就是在为她守身,所以当莱雷说要跟索菲结婚时,她才反应那么大,甚至不惜设局让索菲临阵脱逃。她漂亮、狡猾、自私、聪明,大家都喜欢她。甚至运气还不错,嫁了个有钱的老公,经济危机虽然破产了,可是她有个有钱的舅舅,舅舅死了她还得了大部分遗产,真的是人生赢家。她在她温和的外表下藏着一颗冰冷的心,没有那么想往上爬,她只是想尽可能的过的安逸、舒服罢了。她的身上,我看到了我自己还有大部分平凡的人的影子。有时候觉得自惭形秽,有时候又觉得就应该是这样,为什么不能是这样。
索菲,这个女人是我觉得最震撼的。从一开始,在宴会上,她就表现出了她的冷静和透彻。这样的女孩,按理说不会过的太差。她一开始也确实过得不错,但是命运捉弄了她,最爱的丈夫、孩子都没有了。她因此酗酒、滥交、吸毒。难道是越透彻的人越容易被击垮吗?虽然不喜欢伊丽莎白对索菲的各种打压与鄙视,甚至使计让她再次坠入深渊,这个女人把嫉妒心埋藏在“为你好”的幌子下,让人恨得牙痒痒。但是有一句话伊丽莎白还是说对了,她为什么不振作起来,为什么不爱惜自己,重新振作,爱情并不是全部。我读的时候也是有这种感觉,人生是你自己的,难道一生都醉生梦死的逃避现实?她也许想死,但是又舍不得死,只能这样混着吧? 最后,她被人杀死也是种解脱了。
至于莱雷,这是毛姆最爱的灵性所在。作者好像对这种超脱了俗世的人特别钟爱啊,总是用这种主角来衬托那些还在欲望中挣扎的俗人们。我不喜欢他,他的路跟漫画、小说、电影里的主角之路没什么区别,也许还要更差一点,起伏都不多。他不缺钱,所以自由自在的追求自己想要的真谛。虽然他是一点一点的挣脱了俗世,也有过一些折磨,每一个时间节点都能遇到一位人生导师,对比索菲,他太顺了,他太无聊了。
因为无聊,所以莱雷对于我来说没有多大吸引力。哪怕他对上帝、对宗教、对人性、对生命有各种深刻的思考,有时候甚至觉得这个人怕不是神仙下来历劫的,人生于他就是个过场而已。他的每一步都安排好了,然后在每一个节点作为一个参照,照那些世俗的人的丑陋。所以,这是个不讨喜的主角。作者也给他安排了一个未知的结局,你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不知道他是否得道,甚至你都不知道他会想什么会做什么。
可是,那有什么关系呢?这样的人太少,也不够让人炫目。
我果然是个大俗人,可不觉得自己俗气多low。不知道毛姆的初衷是不是要给我们这些俗人来点强心剂?做不到超脱,就做个还算善良的俗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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