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0】
监察应该怎么做才能落到实处?正如音像制品,草根音乐家衍生一样,网络直播的所谓“高端“背后,更多的夹杂着一些素质良莠不齐的元素在里面。兴起于2016年,一直火到今天,今天还会持续走入千家万户的网络直播形式,下面从几个方面看看是否可以有效减少网络直播的“歪风邪气”。
首先,应该明确,网络直播平台的监管部门必须明确,就比如网络信息安全总局(国家安全委员会旗下国家安全局的分管业务部门),旗下分支为三个支部门,第一,网络持证主播统计与监管,同时,非持证者如何管控?除了商品类,其他诸如娱乐,游戏,舞蹈,音乐,旅游,美食,国际赛事等,可参照广电总局的广播电视监管的一套摸索,同时,根据网络终端手机本身的特点,给予“特色化管理建制”。
1,人:综合评定,持证上岗,定期考核,违者必究。(教育部,民生部,公检法警运作机制,计划生育,人口调查委员会运作机制等结合)
2,货:实物与虚拟商品两种,实物按国家认证机构出品的标准评定模式,虚拟商品,诸如音乐,舞蹈,朗诵,游戏等,按各自部门的监察标准评定。
3,场:一个是货品的工厂,一个是虚拟商品的创作源头,一个是直播平台的场景,三个“场”中,工厂出货标准,文化商品出品标准,直播间背景评定标准三位一体,打造一个手机,网络,主播,商品,场景的一连串的巧妙组合,带给受众犹如观看电视终端一样的品质和享受。
这里再多一句,网络信息安全总局要站在国际化与国内化双重的战略眼光下,有别于广播电视的传播方式,要协调好各个机构间的合作与资源共享,最直接的效果就是受众看着享受,买着放心,用着舒心,而且性价比高,企业的运转也高效。同时,定期做好调研工作报告,作为国家安全生产战略与经济发展战略的一部分建言,整理归档。
以上是今天的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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