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写字那是当官的,文秘,作家之类人士的事。对于我辈普通的上班族、打工族来说,会写字,不会写字,字写得好与歹都没多大关系。
我却不这么认为。在我看来,无论做什么工作,即就是打工,也都少不了要和文字打加交道的。你总该会遇到写个请假条,签个表格,写个申请书呀什么的,总得要写写字的。
过去农村一些比较有文化的老人对年青人的评判标准,不看重你是什么文化程度,只要看你写几个字,就会对你作出或褒或贬的评价。即便你是大学毕业,倘若写的字很烂,他们就会很是看不起你,毫不留情地损你:亏你还是大学毕业生,简直还不如个初中生。这些人的学都叫狗上了。可惜了你先人(父亲)那俩辛苦钱了。
可见,写字也是面子上的事。字写得好就好比一个大美女,无论走到那儿,都倍儿有面子,受人尊敬。字写得烂,拿不出手。就如同一个丑女人,上不得庭堂,下不得厨房。
我现在越来越有深刻地体会到,写不出一手漂亮的好字,是件多么悲哀的事,也是件尴尬的事。究其原因,这都要归之于上学时不用功所造成的恶果。
上小学时,朦懂无知,偷懒成性。爱动口,不爱动手。写的字过后连自己都认不出来。上了初中以后,课程更加繁重,窃以为只要成绩能过关,字写得好与不好也没多大关系。因此也就一直这么敷衍着,虽多次被老师点评批评过几次,但总是屡教不改。对于像我这样的人,老师见了都头疼,但也是没辙了。朽木不可雕,只好听之任之。这等于是对我放弃了。我也曾吃过不少这方面的亏。有回考试,其实答案正确,就是我写的字迹比张旭的狂草还要狂草,老师看不清楚,狠狠地扣了我十分。这能怨谁呢?这全是我自己的酿下的苦果。
现在,我最惧怕的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写字,我怕自己出乖露丑。有些场合还是难以避免,得硬着头皮,当众出丑。
我非常羡慕丶崇拜能写出一手漂亮的字的人。而我是决然写不出一手好字的。字可以不漂亮,但必须清楚明白,但我尽量对于字的横竖撇捺写的认真些,就像做人一样,成不了名人,但可以作一个坦诚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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