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含混不清的叫着爱妻的昵称,挣扎着抬起手想抓住爱妻的影子。
一只有力的手,抓住了大郑的手。
一双火烫的唇,堵住了大郑的口……
那是一个似梦似醒亦真亦幻的美妙夜晚。
第二天大郑醒来后,仍觉得头痛口干。
当他发现自己一丝不挂而检视床铺时,惊异的看到了落红片片。
当他反应了过来、明白了什么,穿戴整齐去寻找另一个当事人时,人去楼空,文工团已退了房,回自己的县城去了。
已定好的行程,当天傍晚的火车,令大郑没有更多的事件和精力,来整理以及处理这件事,只好先暂时放下。
等与主办方的各级领导依依惜别,上得火车,大家都睡去之后,大郑才静下心来,细细梳理,慢慢思考。
其实一开始,他就发现了人家姑娘对他特殊的好感和亲近。他没当回事,既不拒绝也不接受,听之仍之顺其自然,但内心深处的潜意识里,多少有点陶醉于这种被崇拜与被迷恋。
正因为他的模凌两可,正因为他的欲拒还迎,正因为他的任其发展,正因为他的恣意纵容,才发生了后面不该发生的事情。
从这一点上来讲,他是负有责任的。
早就听人说过,少数民族的思想观念意识形态,与我们汉族有很大的区别,特别是一些少数民族的女子,对于爱情的观念比较原始和简单,因而在男女之事上少了些道德观念的束缚,更纯洁更直接更大胆更开放。
就拿刚刚发生的那件不该发生的事来说,完全是女方主动并主控,男方不仅完全被动,而且可以说是在丧失主观意识、失去了法律意义上的行为能力的情况下,被人利用和驱使,而产生了一系列负责行为。
从这一点上来讲,他又没什么责任。
说得简单一点,大郑觉得:从道义上讲,自己有一定的责任;从法律上讲,自己没有丝毫的责任。
更为关键的是,没有人来追究这个责任,至少现在是这样。
于是,大郑对自己说:如果有人来追究,他会负起相应的责任,既然没有人追究,自己也没必要主动找事,就当人生中难得的一次艳遇而已,转眼即逝,转身即忘。
回到学校,就这么波澜不兴的又过了半年。
眼看就要过年了,学校收发室的大爷,费了老大的劲儿,才找到大郑,特地交了一封挂号信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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