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写律师圈里的那点小小事。
最近《民法典》通过了,表面上看只是通过了一部法典,但背后自然产生很大的经济效益,比如出书的、讲课培训的等都会曾出不穷,另外一个商机,即赠送《民法典》来创造合作机会。
比如,最近做诉讼保全的朋友,通过赠送此书来认识更多的律师朋友,以便在日后的诉讼业务中需要保全时进行合作,我只做刑事案件的律师也收到了此书,同时也婉拒了其它朋友赠送此书。
说起诉讼保全,这一二年来还是比较火的,之前是拿房产、车辆、现金等作为担保来保全,成本比较高,规模上也做不大,而现在保险公司一纸保函即可,无须提供其它,所以,诉讼保全里还是有较大的利润空间。
马克思有名言:“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所以,可想而知做诉讼保全业务也是竞争激烈的。
所以,做诉讼保全领域中一旦有赠送《民法典》的,其它人自然会跟上,面对微信群里接龙送书领书,我想做在前面的效果就好很多了,所以要为要敢想敢做朋友点赞。
不过,我拿到赠送的《民法典》后,发现书的封面上贴有不干胶贴纸,印着赠送人及业务介绍 ,我为追求书的完美一时手痒把贴纸给撕掉了,后面发现律所里撕掉的还不只我一个人。
撕完之后,我联想到身边的商家其实也是用这种广告方式:比如商家赠送扇子、纸巾等,然后表面打的是商家广告,还有网上赠送电子书籍资料,要先发朋友圈,有时网上免费听课也是一样,另外还有加微信、关注公众号赠送礼物的、填写资料或留电话号码赠送礼物的等。
想来这些基本上都是附条件的赠送,各取所需进行价值交换,也很正常,因为世上原本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那假设不附条件的赠送又会怎样呢?别人真的不记得吗?别人真的不感恩吗?
也许未必,佛说“来了就不曾离开”。
来过就是永恒,而永恒,是无须用贴纸的。
属于你的客户,无须贴纸,人家原本早已铭记于心;
不属于你的,贴纸了、每一页打码了,也未必领情;
所以,赠送不妨去掉贴广告的念头,兴许会更好些,关键还省事。
有歌词云:“爱了就爱了”,要给、要送,不妨就简单、干脆、纯粹呗!
即使不带任何目的赠送,它本身其实也是一种目的呢。
简单、干脆、无痕,就是最大、最好的广告!
做事情时,从心出发,简单、纯粹即可,没有企图、没有目的,赠送就是赠送,
属于你的,无须强求,不属于你的,强求何用?
送人玫瑰,有无余香?心若有爱,香气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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