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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了,杨树林!再见了,我的男孩!(一)

再见了,杨树林!再见了,我的男孩!(一)

作者: 清闲的柑橘 | 来源:发表于2022-09-15 00:03 被阅读0次

    青春懵懂,年少无知,而且无所畏惧!青春的告白,伴随着那场大雨,悄然无息地消失!

    再见了,杨树林!再见了,我的男孩!愿时光再次来过,我们是否还会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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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后的男孩和女孩,处于开放和半开放到状态,特别是在农村,男孩和女孩之间更是多了一层神秘。

    自从明白女孩要有女孩的样子后,我便开始主意自己,开始对妈妈的话语产生反抗。

    第一次反抗,是因为一个男孩,他是我们班最差的那个,而且每次上课不是睡觉,就是和身边的人说话聊天。

    那时候,我们被分为三六等,每次调换座位都是按照分数排名,而且学习好的决对不回坐到超出第五排。

    中间的位置,永远都是给班级的前三名,老师的眼中也只能看到学习好的,学习差的,只要上课不捣乱,不影响上课就行。

    小学三年级时,我的脑子好像突然开窍了一样,对学习也有了自己的想法,就是我要好好学习,走出生我养我的农村。

    我不是最聪明的,但是肯定是最努力的。

    每天晚自习下课后,都会坐到晚上十一点,天气暖和的时候,就坐在桌子旁;天气冷了,就坐到被窝里。

    早上时,我会是全家起的最早的那个,而且经常还要自己坐早餐,叫妹妹起床。

    初二之前,我一直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爸妈眼中的乖乖女,尽管当时我只是班里的第十一名,如果去掉前边留级的几名,我也算的上前五名。

    初二之前,只是学一些简单的几何,大多还是代数部分,只要我多做几道习题,或者偷偷地多做几张卷子,我的数学还是能考90多分的。

    自从学了几何,特别是立体几何之后,我便感觉吃力,有种想法也随之呼出欲出。

    老师经常说:女孩天生就不是学数学的料。好在语文和英语还不错,考试的时候,它们两个往数学上均一均,我还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毕竟考试看到是总体成绩,而不是单科成绩。

    尽管如此,慢慢地,我还是被这句话感染,行动也开始迟缓起来,开始点心浮气躁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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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二的下半学期, 同学之间也没有刚入学时的陌生,大家开始熟络起来,相互之间开始暧昧起来。

    最明显地,同学们口中,总能听到一些,前几天某某同学给她写情书了,又或者是咱们班的谁谁谁和谁好了。

    听完之后,我对那些收到情书的女生投以羡慕与嫉妒的目光,什么时候那位那生也给我写一封情书就好了。

    每次上副科时,就是美术音乐课,那时候不像现在,对孩子是多方向发展,我们那时候,这些经常被三大主课占用。

    但是,每次只要不调课,我们都会提前找人约定,上什么课的时候调换位置。

    当然,大多调换位置都是大家口中一对,或者有意向的两个。

    有时只需要是和一个人调换,有时是两个人一起,调换到靠后的位置,这样方便说话聊天。

    当然了,调换位置也是越往后越好玩,因为后排老师不关注,极少有人愿意调换到前排的。

    突然有一天,当我打开书本时,一张粉色的千纸鹤模样的信纸出现在我眼前。

    我的第一反应是:是谁?谁会给我写情书?

    激动加好奇,我赶快又合上了课本,装作自然地向周围看了看,发现没有可疑情况之后,我悄悄地把信纸抽出了课本 ,又小心翼翼地放进了自己的口袋,反复确认之后才安心。

    那天,脑子一直处于亢奋和激动中,好像自己兜里揣着一沓钱似的。所以,老师在讲台上讲了什么,脑子一片浆糊,昏昏沉沉,心里一直希望老师赶紧下课。

    好不容易熬到了下课,我飞快地收拾书包,和同学简单告别之后,便沿着一条小路回家。

    因为是小路,所以有点偏僻,几乎是村子的边缘,一条羊肠小道蜿蜒前行,中间一段还有一条污水水道,在夏天时特别难闻,每次我都是捂着鼻子走过去的。

    这一次,我不感觉小路的漫长,也不感觉污水的难闻,心心念着的,只有那只小纸鹤。

    那时候,折千纸鹤很流行,还有一种是折小星星,用塑料细管压平后再一点点地折,很费劲,更费事。

    有的女孩会专门折一些五彩的星星,然后再装进一个玻璃瓶子里,看着很漂亮,再送给自己心意的男生。

    由于慌张,我没有细细品味心中的内容,只主意到末尾的署名:梁骏。

    怎么会是他,我什么时候招他惹他了,他这么会给我写情书,有点莫名奇怪。

    3

    不过女孩天生就爱慕虚荣,对于他的情书,我即不愿意,也不反对。

    从那以后,我也开始留着这个男生,或许是心地做怪,我开始期待他的下一封情书。

    刘备为了请诸葛亮出山还三次茅庐呢,假如他真的像他信上所说,就应该诚恳一些,这么着不得写三封情书吧!

    如果只是这一封,为了显得自己好像也中意他似的,假如只是这一封,我完全可以不理不睬,当做什么也没发生过。

    对,就这样,等。

    又过了一个星期,一天中午我去学校早,打开课本时,熟悉的粉色有出现了。

    看身边没什么人,我顾不了什么,直接打开信封看了起来。

    亲爱的:

    或许你感觉这个称呼有点突兀,请原谅我的鲁莽。我给你写的情书不知道你收到了吗?你肯定已经收到了,因为我能感觉到你看我的眼神变了,我心里很激动,总在幻想着你的回信。

    我真的很喜欢你,希望你能收下我的情书,记得给我回信,哪怕只写一个字也行,一个默默关注你的人。   

                                          喜欢你的人:梁骏

    我的脸莫名地发热,一直延伸到耳朵边,嘴里嘟囔着:怎么这么露骨!

    嘴上这么说着,心里却已经乐开了花,原来自己也有欣赏。

    不承认不行,在第一次打开信封时,我已经对他有点改变,开始关注起来,而且还是身不由己的。

    最明显的就是,每次他进教室时,我会不由自主地抬头看向他,当四目相对时,我又赶紧收回自己的目光,害怕被发现。

    我想给他回信,但是处于自尊心做怪,我还是没有回他,在心里默默地说:就当作一次考验吧!

    假如他再给我写信,我就马上给他回信,马上对他说:我也在关注他。

    内心有点小雀跃,上课的心情也好多了,这节课上,我积极回答老师的问题,每次站起来时,我总能感觉到身后有人在注视着自己,目光灼灼。

    自从我收到第二封情书之后,他便有意无意地接近我,当时我还是语文课代表,每次收作业时,他都会故意拖到最后一个,还总是自己去问他要,才傻呵呵地交到我手上。

    他笑起来很好看,脸上有连个酒窝,笑的时候,我感觉他的眼睛也在笑,好像要把吸入他那黑色的瞳孔中。

    时间在缓慢地消失,有一种情谊 ,也开始生根发芽,我的妹妹说:那时初恋的味道。

    齐帆齐商学院13期新媒体写作特训营(15)篇2413字,累计2396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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