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种种原因,当今社会是个不适宜读诗的时代,人们歌颂各类网络小说被翻拍成影视作品,喜欢国外常有新作的推理大师,骄傲于国内作品获国际科幻小说的大奖,但却只会对一个残疾诗人抱以远距离的同情,不论是身处的偏远农村,还是残疾人的身份,抑或诗歌中的诗情,余秀华都距离都市儿女太远了。我们不理解诗人与诗歌,从余秀华,到赵丽华,再到与赵丽华一类的诗人乌青。乌青体是2012年时火起来的,2014年则又火了,再次火了是因为他的诗出版了:《天上的白云真白啊》,而遭到网友的嘲讽——归根结底他的诗歌之所以出名就是因为其争议性。这种争议性,不仅牵涉到了个人的欣赏品味,还涉及怎么样的诗歌是好诗歌,或者怎么样的诗歌才能称得上诗歌这类有关诗歌批评与诗歌概念的问题。
这类根本性问题实际上从来都没有过让所有人信服的答案,或者可以说从前是有的,但是现在没有了。笔者一直不明白为何同样是作为文学的一个门类,诗歌偏就要如此高人一等。连评判的标准,欣赏的标准,也统统“诗化”,变得感性而富个人主义。韩寒多年以前评价梨花体,扬言道现代诗人没有存在的价值,就连现代诗这个门类也可以消失。而同样姓韩的诗人韩东说,你认为这不是诗是你的无知,然而他并没有说明原因。我想文学体裁中之所以诗歌的争议最大,大抵因为其他体裁,小说与戏剧无论如何再先锋再古怪,也会拥有一个基本的故事与故事大纲,有故事就必然有人物,哪怕主角是动物,是石头,也通通离不开人性;散文也必然有其内容,而诗歌,作为一种最纯粹的文学样式,其所受的束缚最小,可以叙事成就皇皇史诗巨著,也可抒情不过五绝20字,可以堆砌辞藻推崇难度写作,也可简单到“一字诗”,如北岛有名的那首《生活》。自从五四运动新诗发展以来,我们缺乏对诗歌的权威性定义,理论是有的,不过众说纷纭,各成一派。而且由于对诗歌的分析批评一般采用语义批评,所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有的时候对现代诗歌的鉴赏不过就是过分解读的文字游戏罢了。由于缺乏对诗歌的具体界定,乌青体类作品得以大量存在。
这里我们不谈及对乌青具体诗歌的赏析,比如“天上的白云真白啊”,我们既可以说诗人词汇量匮乏,也可以大谈这首诗歌的纯粹与毫无杂质。实际上乌青诗歌被一些人认同的理论来源就是某些语义批评可以成立,可是,过分琐细的语义批评,尚会使得普通的文学作品有丧失愉悦之嫌,沦为一项道具而非感性的艺术品,使得批评本身变得缺乏激情,就更别提作为直接作为道具出现的乌青体了——乌青体没有给读者提供一丝一毫欣赏诗歌、欣赏艺术所应产生的艺术享受与美感,天生就是被人拿来分析的。可以说,它被进行语义分析的前提就根本不成立——它本来就并不是艺术。艺术是有技巧的,有创新的,有感染力的,我们的确存在对艺术的十多种定义,但从未有一种定义声称如果一个人自认是艺术家,那么他的作品就是艺术这种主观唯心的艺术观。
或许有人会提到杜尚的《泉》,提出艺术家的作品就是艺术这种看法。当现代艺术大师杜尚把小便池送入卢浮宫,所有人都惊呆了,而杜尚的目的也同时达到了——惊讶。但是艺术是跟人类的生理有关联的东西,没那么超脱,人就是由于进化的种种经历,喜欢小花小草,而厌恶虫子和粪便,亦不会对其产生诗意感,可以说,诗歌与艺术的题材是天然有限制的,本来就不是无限的。诗歌也一样,它就是围绕着蓝天白云,主题脱不开人类与爱,诗歌天然不会接受雾霾与艾滋病入诗,内容如此,形式亦然。因而,乌青体看似废话般的语言,不符合诗歌的形式美要求,看似毫无意义的内容,也缺乏基本的诗意与内涵,故而称不上诗歌。那首《怎么办》里,张建华的妈妈跟我说张建华在大便,“大便”入诗,看似惊世骇俗煞有介事,可是实际上,乌青并没有给我们提供“大便”入诗的理由,我们既不会感到诗意,也没有读到意义。在乌青这里创新与反讽本身成为一种行为艺术,而诗歌只是一种便于操作的道具罢了。如果要谈乌青的艺术,我们可以谈他的行为艺术,他的反讽与意味,而非诗歌创作艺术。
诗人渔舟则说:“现代诗歌分三派……一派则是娱乐派,他们的诗歌既不工整情绪也不高,但叙述的都是生活里的小事,信手拈来就写成了诗歌。乌青属于最后这派。虽然大家都说他讲废话,但能把废话写出感情,而且诗人本人认为他在写诗,那么这就是诗了。”他的“废话”并不具备感情,至少这种感情不能够打动读者,从文学的角度讲,不能打动读者可以谈得上作者的失败了。一个自封的伟人不是伟人,一个自封的诗人也不是诗人,如果一个人只要自封就能够得到诗歌王国慷慨的桂冠,就像一个人只要信仰就能成为基督徒,那么诗歌就不是艺术了。诗歌不是宗教。因为宗教不是文学。文学就是有技巧的,就像木匠活,是有水平高低的,这个比喻是老舍说的,他也强调文学哪有那么超脱。
如果说废话体也是诗的话,那么人用指甲挠墙的噪音也可以称得上先锋音乐,现代人驼着背一边抖腿一边在电脑前敲字,也可以称得上先锋舞蹈,四岁孩童信手涂鸦的毛线团,也可以胜于达芬奇最伟大的画作。乌青本人转过网友批评他诗歌的微博,网友说若你写的这是诗,那么所有语言无不为诗,包括呓语与咀嚼,乌青附言道:“没错,这些都可以是诗。”因而,他一定同意上述类比,可是,这种过度的泛化显然于任何艺术都毫无意义,就像我们同样可以通过狡辩的方式,硬说东施比西施美,苦瓜比白糖甜一样。
而在大众反复争议、批判,或捶胸顿足,或似懂非懂“乌青体”及其他新诗现象的同时,真正的诗歌的概念也不断于人们心中生成,就连普罗大众也能说出一二。比如,诗歌不是人人能写的,看上去比较有难度的诗歌写作才叫诗,或者诗歌必须有意味,有创造性,又或者,真正好的诗歌必须能够让人愿意反复阅读,常读常新,诗歌必须让人感到美,等等。这些热火朝天的争议与思考,让我们看到其实真正经典的诗就在普罗大众的心中,真正的艺术评判标准,其实是被大众认同的。
文学活动的四大要素是世界、作者、作品和读者,有何种环境,就有何种诗歌。这个社会的大环境是对诗人不利的。诗人入化境之时,可以在睡觉时听见春草拔节的哼哧声,醒来时看到阳光的喜悦,出门时闻到路人的困惑,挤车时听到超载的公车的呻吟——这种对于一个14岁少女而言最日常的诗意,如今在中文系学子身上都罕见。我们这个社会缺少诗意,人们喜欢读小说,喜欢有故事情节的电视剧与电影,而我们可怜诗人,同情诗人,不理解诗人,诗歌创作的大环境如此恶劣,怪不得当年赵丽华获奖时她拒绝领奖。所以诗歌以怪奇取胜,以标新立异的标题吸引人,以作者的残疾人身份炒作,这也并不奇怪。现代诗的反讽是对现代社会的实在反映,而现代诗的边缘化探索也是对诗歌本身社会现状的一种呼应,或者说边缘化探索是现代诗人的一种折中选择,既然给大众作诗无人肯读,那么不如搞搞理论,哗众取宠或者鹤立鸡群。
就如同身体写作等许多饱受争议的文学现象,“先锋”的意义就在于其无法被分割开的争议性。先锋诗歌的争议性是在被甫一写出就与其相伴相生的,这种争议性是作者刻意为之的,为了表达自己对诗歌对文学的一些看法。笔者认为,从社会历史的角度讲,这种先锋的意义并不大,过分追求形式上的创新与取巧,而全然抛弃语言、意境、情感、作品感染力等一切存在或不存在的既有诗歌评判标准,实际上就已经偏离了诗歌创作的初衷,这种偏离不仅使得诗歌作品远离了普通人的理解力与欣赏力,也远离了人类共有情感,而这两者恰恰却是那些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文学作品所具备的最重要素质。
更何况,当今诗歌的大环境已经如此恶劣了,诸位诗人又何必将这碗水越搅越浑呢?盛世或许需要一个唱反调的,但衰世,单是正调都鲜有人驻足细闻,遑论标新立异、一枝独秀的“创举”?反调当街扬起,的确吸引人注意,但在不辨五音的我们耳里,与小丑也并无区别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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