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根据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决定》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共十三章125条,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
第七条 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
在这个金秋送爽、硕果累累的美好时节,我们迎来了全国第九个“中华慈善日”,这是一个汇聚爱心、传递温暖、弘扬美德的庄严时刻。今日,吾辈执笔为剑,以“为崇德向善,依法兴善”为主旨,向四海之内,发出最诚挚的呼唤,共襄善举,同筑大爱之基。
一、崇德向善,人心所向,时代之需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便是以“仁爱”著称于世的民族,崇德向善,根植于我们的血脉之中,是流淌不息的文化基因。在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物质的丰盈不应遮蔽精神的追求,反而应成为我们追求更高尚道德情操的基石。慈善,作为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不仅是个人品德的展现,更是国家精神的彰显。它如同璀璨星辰,照亮人心,引领我们走向更加和谐、美好的社会。
二、依法兴善,规范前行,保障有力
慈善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法治的护航。近年来,我国慈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为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依法兴善,意味着我们的每一份善举都将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既保护了捐赠者的权益,又确保了受助者的尊严。它让慈善更加透明、高效,也让每一颗爱心都能精准送达需要的地方。让我们携手并进,在法治的阳光下,让慈善之树茁壮成长,开花结果。
三、众志成城,汇聚点滴,共筑大爱
慈善不分大小,爱心不论多寡。每一份微小的善行,都是对这个世界最温柔的回应。从捐款捐物到志愿服务,从助学助医到扶贫济困,每一个善举都是对生命价值的尊重,对社会责任的担当。让我们以全国第九个中华慈善日为契机,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汇聚成爱的海洋,用实际行动诠释“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让这份爱,跨越山海,温暖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心灵。
四、传承创新,慈善有我,大爱无疆
在新时代的征程上,慈善事业也需要不断创新与发展。我们要积极探索“互联网+慈善”的新模式,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拓宽慈善募捐渠道,提高慈善资源利用效率。同时,还要注重慈善文化的传承与创新,让慈善理念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让我们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拥抱变化,共同书写慈善事业的新篇章。
五、心怀大爱,携手同行,共创未来
亲爱的同胞们,慈善是心灵的灯塔,是社会的温暖。让我们以“崇德向善,依法兴善”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携手并进在慈善的道路上。无论前路如何坎坷,只要我们心怀大爱,坚定不移,就一定能够汇聚成改变世界的力量。让我们共同期待,一个更加和谐、美好、充满爱的明天!
在此,我呼吁每一位有爱心的人士,积极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让慈善之光,照亮每一个角落,温暖每一颗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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