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日子,
我在公寓上班的时候,
碰到了这样一件事情。
有位房客,跑到前台,
说,他们房间浴室的玻璃爆了,
砸到他了,
要求赔偿。
我跟着他走进房间,
看到浴室的一块玻璃破了一半,
临近的床上有些玻璃碎片。
里面没有热气,
也就是没人洗过澡。
浴室安装在门旁角落,
太阳也照不到。
很明显是人为的。
便问他,
砸到哪儿了。
他说腿.
我看了看。
他的腿上连一点伤痕都没有。
他说是内伤。
我说要不先到医院去检查一下,费用我们出。
他又忙说,不用了。
只要赔2000元就行了。
他见我不为所动,又要挟我。
不然就报警,让警察处理。
正好老板过来了,他也是这套说辞。
没办法,老板和他去了趟派出所。
回来后,我听老板说,
警察让赔点钱,消灾免祸。
还有一次,
一位房客得了皮肤病,
非说是公寓虫子咬的,
才得的。
让他拿证明,
只拿出一张检验单。
一张口要赔偿,
医药费,误工费,加精神损失费。
老板被逼的没办法,
才答应他,
免一个月的房租费,
他这才罢休。
这年头,
真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前几天在坐车回家的途中,
和司机聊到这个话题。
他说:
“这年头,
只有有钱人才会做善事,
穷人做善事是傻逼......”
是吗?
真是这样吗?
我陷入了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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