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拉罕.林肯:一个常年在痛苦中挣扎却能始终保持品德高尚、满怀仁慈之心的伟人。
童年/家庭背景:林肯父亲是一个对生活知之甚少又缺乏情趣的劳工和猎人(我可以称作“愚人”吗?);母亲在叔叔婶婶的抚养下长大,从来没有上过学,22岁嫁给林肯父亲,常期因为自己是私生女的女儿而自卑到了尘埃里。母亲35岁去世,那年林肯九岁,父亲续弦,继母又带来了三个孩子。
悲催的童年使得林肯在他15岁的时候才学会26个字母,22岁才第一次看到报纸,而他的正规教育加起来总共不到12个月。但是,他有着对知识的强烈渴望,纵然在田地里劳作时也是书不离手;他给自己培养了超强的阅读能力,这种能力也为他打开了一个做梦都想不到的境界,那是一个充满着梦幻的世界,这个世界改变了他所有的人生轨迹,同时一步一步朝着他自己的价值观前进。
律师生涯:真正改变林肯命运的应该非书籍莫属。通过自学,林肯成了一名律师。真正使林肯立志要成为一名律师的是布莱克斯的著作-《法律评论》。然而,他的律师事业也并非一帆风顺,一开始也赚不到钱,1853年,他才办了四桩案子,总共收取了30美元的律师费。后来凭借自身的专业能力、职业素养等品格,律师费收入达到年收入3000美元。
爱情/婚姻:他的浪漫爱情早已随安妮埋进了坟墓,后来的总统夫人玛丽带给林肯的只有噩梦,林肯的婚姻可谓是世界上最悲惨的婚姻了吧?!直到全书看完,我也不能理解这个疯狂的女人。有人说在道义和婚姻面前,他选择了前者。
总统生涯:亚伯拉罕.林肯,第十六任美国总统,1861年3月就任,直至1865年4月遇刺身亡。他废除奴隶制,解放所有奴隶,增强联邦政府的权力,并推动经济的现代化,被称作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这仅仅是他光鲜的一面,然而,整个政治生涯对林肯来说,确是无比失意…
我最喜欢听他儿子泰德平静地劝妈妈玛丽那句:“…爸爸去天堂了,在那里,他会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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