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美国专利判例1-外观专利的附图的保护范围

美国专利判例1-外观专利的附图的保护范围

作者: 南方之蓝 | 来源:发表于2017-06-06 20:02 被阅读0次

    【案情扼要】

    外观专利权人Oddzon公司诉Just Toys的市场产品是带有一些鳍状物和一条尾巴的橄榄球形泡沫橡胶产品。

    【专利权人证据】

    1)在消费者中进行了关于相似性的调查证据;

    2)关于相似性的专家证言;

    3)21个被诉侵权产品被误退回给专利权人。

    【CAFC判决理由】

    1)专利权人呈送的调查证据不能在被调查者所称的相似性与此外观设计专利的装饰性特征方面建立必要的联系;

    2)专家的观点仅仅注重于外形上的相似性,而对这种相似性是否是由于装饰性特征引起的问题却未做任何分析和结论;

    3)被诉侵权产品退回给专利权人的“实际上的混淆”证据,并不能证明是因为这些产品都带有一条尾巴和一些鳍,还是因为他们具有与本专利的装饰性特征相类似的装饰性设计。

    【CAFC判决】

    基于上述理由,CAFC维持原判,认定被诉侵权产品并不侵权。

    【CAFC判决要旨】

    如果一项外观设计既包含功能性的又包含非功能性的组成部分,那么权利要求的范围首先必须从辨明该外观设计的非功能性方面加以解释,然后,专利权人必须证明,一个普通人将授权的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相混淆,是由于两种产品中共有的且均为装饰性的特征造成的。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美国专利判例1-外观专利的附图的保护范围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wtenfx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