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图形用户界面(GUI) 纳入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已作出带有GUI的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决定6件。结合相关案情事实,从专利布局角度综合考虑,目前带有GUI 的外观设计进行专利申请时存在以下疑问:1、目前的外观设计保护必须以产品为载体,在确定GUI 专利权保护范围时,不能将界面部分单独予以保护。2、不能采用虚线将不需要保护的载体内容割裂出来。3、保护时不允许突出体现GUI 部分,对比时需要将GUI 和其所附载的硬件产品视为一体,根据“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就包括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而言,应当提交整体产品外观设计视图。图形用户界面为动态图案的,申请人应当至少提交一个状态的上述整体产品外观设计视图,对其余状态可仅提交关键帧的视图,所提交的视图应当能唯一确定动态图案中动画的变化趋势。
专业点评
从这些决定中可以看出,带有GUI 的外观设计提交专利申请时应注意一下问题:
1、硬件产品尽可能选取最常见的惯常设计,特别是对于手机、电脑等通用设备的GUI 设计;
2、提交硬件部分正面的外形设计,不用提交硬件部分的其他视图,同时在简要说明中明确其他视图无设计要点,请求省略;
3、在简要说明中明确表明设计要点在于GUI 设计,其他硬件部分设计为惯常设计;
4、对于静态界面设计中,需要在简要说明清楚表达GUI 设计的用途功能、人机交互的内容,从而突出GUI 是与实现产品功能直接相关的操作界面;
5、对于动态界面设计中,其动态效果在整体视觉效果起到重要的作用,动态轨迹和变化过程会更会引起一般消费者的关注,所以在简要说明中应清楚描述每个界面变化状态图所表达的内容;
综上所述,GUI 在申请时候提交的视图通常是无法清楚表达用途功能、人机交互、动态设计等内容,所以我们要利用好简要说明解释说明的作用,这对带有GUI 的外观设计获得充分保护具有积极的意义。
冯剑明
副总经理 专利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
冯剑明先生擅长机械领域的专利代理、专利预警分析、无效及侵权诉讼,为客户制订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提供专利挖掘与布局、专利申请确权、专利侵权线索的调查及分析等服务;成功服务国内众多知名企业,代理了多项专利无效宣告及专利侵权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协助客户进行知识产权专业培训,应邀出席多场政企单位举办的专题会议并担任讲师,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强化企业防范意识。由于其熟悉专利申请、代理流程工作,具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技术背景,故常因知识全面、注重细节的优点而深得客户好评。曾获得 “2016年度四星专利代理人”的称号。
(嘉权知识产权)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