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曼罗兰说过:爱是生命的火焰,没有它,一切变成黑夜。
文中的主人公曾经给人点亮了生命之光,给人带来安慰和希望,最后自己却坠入了黑暗的泥潭。
文章开头这样写的:“街上那个跛乞丐,我们天天看见的,年纪已经很老了。蓬乱的苍白的头发盖没了额角和眉毛;两颗眼珠藏在低陷的眼眶里,放出暗淡的光;脸上的皮肤皱得厉害,颜色跟古铜一样。从破烂的衣领里,可以看见他的项颈,脉络突出,很象古老的柏树干。他的左脚老是蜷曲着,不能着地,靠一根树枝挟在左胳肢窝里,才撑住了身子,不至于跌倒。”
作者用细节、白描手法把跛乞丐的外貌形状刻画得入木三分。这明明是一个值得同情的形象。“叨光一个吧,好心的先生太太们!”但人们总是用很厌烦的口气说:“又来了,讨厌的乞丐!”看到这里,这又无疑就是 一个令人讨厌的十足十的乞丐。
那么他本来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首先,他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人。父亲的老本行——棺材匠,他不愿意去继承。为了不做“一个个木匣子,把人一个个装在里面”,他宁愿忤逆父亲,甚至是被父亲拿斧头劈,甚至是被逐出家门,父子决断。那么他追求的又是什么呢?从孩子、青年、女郎的话语中,他最终确定了自己的职业——安慰人的绿衣人!其实就是一名邮政快递员。因为热爱自己的职业,所以他跑的比别人快,取信送信也比别人多。他为了让人早点看到信件,羊一般地奔跑,不怕疲倦,也不想休息。
他是一个极度善良的人。他纯粹的内心看不得别人的眼泪。一个姑娘等不到分别三年的情人伤心的哭了,他就发誓三天一定帮她带到安慰。哪怕是爬过毒蛇猛兽的山岭,穿过没草没水的沙漠,经过蔽不见日的树林。只要看到姑娘的笑容,他就很高兴了。
第二次是帮一个生病的小孩送信给曾经住在同一屋檐下的小燕子。他日夜不停地走了五天,来回渡过了风浪险恶的海洋,经过了树木长得很高很大的炙热的地方。终于帮孩子完成了心愿,孩子的快活欢呼乱跳,又是他高兴地源泉。
第三次是帮一只倒在猎人枪下的野兔去给它同伴送信。他越过很深的山涧,爬上了很陡的崖石,钻进很密的树林,才把信送到。可也因为如此,他的左腿被枪打中了,腿就残废了。
他帮助人,给人带来了信念,他是开心的。一个平凡的人做了很多了不起的事情,他真的是一个大英雄!
可是大英雄最后怎么沦落成了一个乞丐呢?
首先,他违反了职业规则。事不过三,第一次他耽误了三天没到邮局去却被罚去了一个月工钱。第二次他耽误了五天没到邮局去却被罚去了两个月工钱。第三次耽误了两天没到差,何况他已是一个残废之人了,很自然就失业了。
其次,是社会的风气和残疾人的不理解。导致他找不到合适的工作。
最后成为了一个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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