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岁月如流,历史淘金。留到最后的是什么?
我不需要认识卓别林,我只看他这一部作品,就足以了解他的内心。
每一个喜剧创作者把欢笑留在了舞台,而自己的悲伤却隐藏起来。悲伤也许可以引来同情,但并不能治愈悲伤。所以,喜剧表演者的意义是无私且崇高的。
这是一部真正的喜剧,所有滑稽,坎坷,磨难都藏在了笑里。在忍不住发笑的同时,也记住了故事里每一处苦境。
流浪汉,在城市里走走停停,城市里的每一处风光旖旎都不属于他。有权有势的人们忙着给城市添光,捐赠雕塑,却无人会去顾及一个流浪汉的不安。
卖报的小孩也可以取笑他,只因为他是流浪汉,人们就忘记了尊重。即使如此,在他看到路面施工有安全隐患时,依然会为此和工人争执,只因为他有良知。而良知原本是每个人都有的,并不因身份地位而改变。但是,光鲜的城市里,什么时候这种改变在渐渐发生?如此的对比,何尝不引人深思。
流浪汉就是城市的耻辱和累赘吗?卓别林在这个故事里,给了我们他的答案。当流浪汉看到有人酩酊大醉,还想轻生时,他毫不犹豫地去阻止,去搭救。而这出于良知,并不因对方富翁的身份。相比之下,被他所救的富翁,在酩酊大醉时与他称兄道弟,清醒之后又翻脸不认人。这是多么的势利!这种对比莫不是最大的讽刺?谁更羞耻,谁是累赘,无需多言。
流浪汉也有爱美之心。他的爱美,在这个故事里,是对花的珍惜,对像花一样美丽的卖花女的珍爱。我们常说,喜欢就好比想把一朵花摘下,而爱是想好好呵护一朵花,让它永远盛开。流浪汉没有什么能力,碌碌无为,而为了帮助卖花女,他去工作,工作被炒后,又为了快点凑到钱,去参加危险的拳击比赛。拳脚无眼的那一幕,虽全程笑点,但笑中有泪,放在正剧里,这就是可以洒狗血,赚泪点的最好戏码。而喜剧的处理更深刻,流浪汉是为了帮人而拳击,就连原本惨烈的场景也被轻巧带过。值得一记的是,中途被打晕时,流浪汉恍惚看到卖花女在安慰自己,他的心里只有这朵花。一个人在为爱而战时,是可以忘记害怕,忘记伤痛的。而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富翁的喜欢。他可以不去挽回妻子,可以为了取悦自己,夜夜party,可以邀请无数佳丽到家中一聚,这就是他表达的喜欢。他的喜欢肤浅,表面,只为自己,如同花掉的钞票,不值一提,如同任何商品,谁都可以消费。试问,他可以为了所爱牺牲自己,奋不顾身吗?
由此可见,城市里大部份人的爱美之心,不过是爱自己更多些。而真正的爱美,难道不是去呵护那些美吗?
即使,到了最后,流浪汉什么也没得到,甚至结尾的微笑中结局也不甚明了,但他在付出之时,未曾想过得到,也就没有得失。
因为他的帮助,卖花女重见光明,过上了安稳的生活。他们再次相遇,他并不想打扰,甚至不求回报。他像往常那样,看到被丢弃的一朵花,也忍不住捡起。看到卖花女新的生活,只是喜悦的笑着。他没有想到,卖花女还能凭记忆中的触感认出自己。
看到这里,结局如何并不重要。《嫌疑人X的献身》里,有一句台词:有时候,一个人只要好好活着,就足以拯救某人。无独有偶,在《城市之光》里,一个人因另一个人而重见光明,看到这个城市的光。就像《怪医黑杰克》里的一句台词:医生单凭医术并不能治愈病人。所以,这个城市真正的光难道不是人们心里那点良知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星点之光可以驱逐黑暗。这是卓别林更想表达的深意吧?
“Tomorrow the birds will sing.”
记住心底的真善美,这是作为人真正的财富。这便是更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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