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以微信、支付宝主导的线上支付 ,席卷了各行业线上、线下市场,极大地改变了我们的支付方式,大到医院超市,小到路边摊的卖菜的老太太,甚至乞讨人员。
多到上万的交易,小到几角的生意,都可线上支付,不用找零。
让我们进入一个不带现金,就可以出门的时代。
在微信转账和支付宝转账受到企业青睐的同时,会计人员该如何做会计分录呢?
微信转账和支付宝应该走哪个会计科目?
一、微信转账和支付宝可以计入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下设微信和支付宝二级明细。
二、具体账务处理是:
1、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购买办公用品的: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其他货币资金-微信 或 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
2、微信或支付宝收到销售款的:
借:其他货币资金-微信 或 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提现的: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微信 或 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
三、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和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即存放地点和用途均与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的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和存出投资款等。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税务总局明确了: 支付宝、微信支付属于非现金支付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规范税收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六方面资料中,第三项必备资料为“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在对方法律主体消失或者处于“停滞”状态的情况下,现金方式支付的真实性将无从考证,为此《办法》对支付方式作出了限制性规定。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概念,既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各类支付凭证,也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账单或支付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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