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出理由仅是为了一个目标——那就是运用可用的投资资金取得最大的利益面卖出股票。
有三个理由让投资者卖出买人的普通股。
第一个理由对任何人来说都很明显,那就是最初的买入行为就是一个错误,而且当下盈利的情况越来越清楚地表明,所买入公司的实际情况并不像原先所想象的那么优秀。
第二个理由,如果一家公司的基本面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与前述的十五个原则的契合度不再那么高,这时就应该卖出此公司的股票。这也是投资者必须时刻提高警惕的原因,也说明为什么持有一家公司的股票时,密切留意该公司相关情况的发展是多么的重要。
如果一家公司在一个新型的成长性行业中连续多年有非常成功的表现,但在时过境迁之下,市场成长潜力几近枯竭,其股票无法再达到我们时常提到的十五个原则的要求时,就应该果断卖出。
第三个理由,如果证据十分明显,并且投资者对自己的判断有十足的把握,则卖出原有持仓并买入发展前景可能更好的股票,所带来的收益即使扣除资本利得税之后可能仍然非常可观。
最后,如果当初买进普通股时各项选择工作都做得很对,那么卖出的时间几乎永远不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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