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去小商品,去找一个女孩子买东西。她人品好,我信任她。买东西根本不用讲价。简单清楚省心。 我无论买啥都已经建立了这个模式。都是去固定的人家,买固定的东西。他们都有特好的人品。事实证明,我一个都没看错。所以虽然我花在买东西上的时间很少,可是我买的东西还都不错。省事。关键在于,茫茫人海中,我知道谁诚实厚道谁不是。
挑好买好,离开。经过一个小店,一下子又看见那个美女了。每次都能看见。虽然不常去。每次都无法忽略。她,就在那里醒目地存在着,无论周围多少人,都遮挡不住她的光芒。
几年来,每次见她,无论长发改短发,短发改卷发,单色还是挑染,头发一如既往地干净整齐。没有过多的修饰。皮肤简单干净。神情简单干净。一派宁静,正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每次看见她都不一样,但永远是简单干净。头发一丝不乱,衣服从不马虎。品味干净。
见过太多随意穿衣的女人。随意得像个男人。男人可以随意,只要干净就好。但女人本来就是美好的存在。不能粗俗地随意。喜欢那些穿着自己最喜欢的品质优美的衣服的女人。就那样精致地存在着,没有一件胡乱搭配的衣服。
就像这个美女,一袭夏日黑色套装,上衣有简单的配色,提亮黑色。修身的九分裤,搭配一双黑色的中跟凉拖。中规中矩,没有多余的搭配。手脚修剪得干净,有淡淡的指甲油颜色也恰到好处,不扎眼不声张,就那么舒舒服服地存在着。不用说话,自成风景。自己也不以为意。
实在不舍得马上走,她太好看了,又来来回回多饶了好几圈,找合适的角度欣赏,生怕让人家发现了。人家会很奇怪的。世上能有几个人理解我这样毫无顾忌地欣赏和痴迷于美好的人和事物?人家会不理解的。
那么多人,就能看见她一个人。360度无死角的好看。简单干净无所用心的好看着。精致着。每次见她都这么好看。衣服不一样,却都穿出了她的美。不舍得离开。又使劲使劲看了好多好多眼才一狠心一跺脚离开了。回家跟女儿分析了半天,发现,让她美的原因,不在于长相,不在于衣服。在于她的干净气质,更在于她收拾自己打扮自己的品味。她就是属于那种无论多便宜的衣服都能搭配好穿得很美的人。她就是那种知道自己该怎么穿衣服的人。有眼光,有感觉。更知道爱惜自己。没钱可以很美,有钱就可以更美。
可是她不是温柔美丽的,她是那种个性很厉害的人。不能跟她打架,打不过她。又美又能干,心思清楚,嘴皮子利索,极其能拿捏好分寸的人。为啥?一看便知。脸上长着呢!美得清楚明白一点儿都不含糊。应该是东北最能干的女人的风格。下次我一定要问问她。
一贯喜欢美的东西成瘾。当年的奥桑就是因为笑容纯真干净还帅得不要不要的,才被我毅然决然纳入私人收藏而嫁之。后来发现居然是互相收藏。
在老家时,有好多漂亮的心爱的裙子。舍得用整月工资买下一件长裙。有了自己的小家之后,洗手做羹汤认真养育女儿的我好像没再有过豪掷工资买衣裙的豪情。好多年了,曾经臭美的我一直T恤麻裤闯天下。可能是因为万念俱灰了吧!貌似,现在,有点,好像,可能死灰要复燃了呢!
不知道怎么评价自己给自己买的衣服。请教女儿这个问题。女儿问我,您的衣服是否都是自己最最喜欢的,觉得最最适合自己风格的衣服吗?
显然不是。都是差不多觉得最安全的衣服。忙得都忘了自己长什么模样的年代里,安全着装最省事。而符合这样心动感觉的衣服只有一件,一一我的仙女长裙。每次想起来每次看见心尖尖儿都会幸福得直颤抖。万分爱惜。朦朦胧胧地,我好像知道以后该怎么买衣服了……
看来死灰要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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