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林曦的《与书法相伴的生活》一书中,有一段文字引起了我的共鸣。
文中写到:写字以后,我就开始慢慢地“失忆”。慢慢觉得,如果一个人在当下的生活里,有觉得特别有意思、特别愿意投入其中的事情,也就不会那么执着于过去了。不是刻意要忘记它们,而是眼前的此刻已经足够让人投入和用心。
深以为然。
自从找到自己的兴趣爱好以后,每天里感到不够用的就是时间。沉浸其中,乐此不疲。特别是写字,多少次就想,一天里其他什么都不要干,就是写字,一直写,一直写,写上一天,写它个昏天暗地,才可过瘾。有时候为了一个捺,或者一个钩,反复练,反复写,直到和作者碑帖基本一样,似乎像感受到了他当时写这个字的一撇一捺一钩时的心境,那种的痛快淋漓尽致。
一旦尝到了或写字,或读书、或写作、或运动等爱好带来的心灵的愉悦和欢畅,你就根本不想其他了,特别是一些过去的让你不开心的事情,让你纠结的事情,此刻真的感觉没有必要了,也不值得再花费一丝一毫的精力去和它们纠缠了。就像上面作者所说的“写字以后,我就开始慢慢地失忆了”。
不但过去的事情慢慢地“失忆”了,就连当下的一些无聊的应酬和无效的社交也不想参加了。坐在那里,说些无聊的话题,喝着不想喝的酒,总感觉是在浪费时间,浪费生命,真不如做些自己喜欢的让自己心情愉悦的事情。
爱自己,爱生活,忘记该忘记的,享受该享受的,永远要将自己的生活过得热气腾腾,不负韶华,不负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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