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时候,总以为老去是很可怕的,直到年轻,才觉得年轻更可怕。
我是一个狂热的人,对于事物的执著沉迷已经无法自拔,我欺骗自己,努力一点,或者再努力一点,结局会不会有什么转机。然而既定的事实,总以某种突如其来的方式告诉你,这就是答案。对于我,这并不是什么“答案”。
我不太想知道结局,开头的确很精彩,程度可以用脚踏七彩祥云身披金甲圣衣来比喻,但这个结尾正如大多数,没入俗世里,狗不像狗,人不像人。但凡卓越一点的,被加冕成神的榜样,昭示着时代和时局的运命。活着,是告诉我们像大多数活着,还是各有各的活法,无非比谁好一点么?
遛狗的,和溜孩子,放在一起确实不恰当,可我就是这样想的。走在路上的学生,时髦新潮的打扮,俨然和过去不可同日而语。小孩着急长大,大人着急老去,老人着急死去。赶在前面,变成崇尚,落在后面,成了车尾。
当时日一刀一刀在我脸上划下刻痕,当我再也不敢露出臂膀上的伤疤,对于那些赤赤裸裸的人们,我开始敬而远之。
回国近一个月,我遇见的每一个人,特别是在某一个较为熟知我的老地方的我天天不得不与之混在一起的人,无论他们与我疏远还是交往,他们都会一起来构成隐秘的或预言式的书写,构成我生活的描摹。
办公室贴的公告,朋友圈转发的动态,群聊的只字片语,以及形形色色的表情。庞大地构建了一个系统,每个环节几乎都会产生不可言喻的联系。然而这个系统不单是内部,还与外部有了集合,所有讯息的汇杂一起,充实着眼界。好像我看到的世界就是这样,人、从、众。
我不相信我的眼睛,眼触的世界在忙碌的祥和里死去,耳朵听到的却是破地而出的捣碎。我亦不相信聆听,我只屈从于内心的召唤。
我尽可能呆在人多的地方,譬如学校,当光阴正盛之时,他们曝晒在太阳底下,他们所有的细细碎碎变成玻璃碎片,扎人眼球。我在一阵血肉模糊里,看清楚童年的样子,天真的欢笑,成为白云底下悠扬而又漫长的余响。
我深感困倦,和那些打盹的同学一道困顿,在这个即将成为亘古的下午,变成历史。于是为了不被这股历史洪流所吞没,我又离开学校,重新坐在书桌前,开始审判自己。在永恒为奴的状态里,只有这微茫般的一刻,我还算是一个人。
我成功的革除了自己对孩子的同情心,我觉得同情只不过是对平庸情感的认同,怜悯众生慈航普渡这是个夙愿,我不要同情心,要爱。
有老师问我,为什么文人一般称为骚客?
那是文人不得志呀。屈原写:“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在街头小市民的惯性目光看来壮士是个傻逼,他们的行为很不符合普通生活的逻辑常规。然而,壮士呐,他们把生命慷慨地投向一种精神追求,他们也以一种强烈的稀有方式,提醒人类超拔寻常,体验生命,回归本真;他们摆脱平庸,在生存的边界线上领悟自己是什么。
我是无,是四海一瞬的须臾,是九州万灵的亡命,之徒,哈哈哈……
骤雨在垂暮之时而晚来的,并不夹带任何疾风,云欲雨就落,真是自然而然。坪院的花还未搬进,恁看着雨点落,大珠小珠的砸在花叶上,淅淅沥沥的。胜春扛不住,早早的低下额头,仅是受了点伤,掉一瓣,粉白的一笺笩子似的漂流。兰草极其欢快,旱了几天,享受着蓄谋已久的甘霖,绿意葳蕤。其他花儿,自承其重。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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