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常常用打火机燎毛毛虫玩,这些毛毛虫长得五彩斑斓,圆滚滚的十分好看。如果你把它碾死,它的身体里就会爆出浓稠的黄浆,黏糊糊的有点恶心,所以我就用打火机把它们烧死。我先用小树枝把毛毛虫挑起来,再用打火机的火苗燎它,只见毛毛虫背上的绒毛瞬间被点着,泛起千万个星星点点的火光,红彤彤的十分好看,与此同时,毛毛虫的身体痛苦地蜷成了半圆形,但我并没有多少怜悯之心,我继续用火苗燎它,三五次后,毛毛虫就动也不动地死了。它五彩斑斓的身体变得焦黑,并冒出一道袅袅青烟。这青烟有股独特的焦糊味儿,非常好闻,所以我总是用火机把毛毛虫烧死,小时候的我极其残忍。
除了用火苗烧死,毛毛虫还有其他的玩法。在学校里,我常常用手捏着毛毛虫朝女同学冲过去,然后她们就会像家雀一样叽叽喳喳地跑开,嘴里发出惊恐的尖叫,我就会十分得意。有一次我也这么捏着毛毛虫,冲向班里的一个女生,想把她吓飞。但是我失算了,她连动都没动一下,反而瞪圆了眼睛,朝着我大喝一声,于是我就怂掉了。这位女同学长得十分漂亮,眼睛不瞪就很圆,瞪了之后就更圆,所以我在怂掉的同时还有点情绪激动,然后她就笑嘻嘻地抬起她的长腿,朝着我的屁股踹了一脚,这一脚踹得非常之狠,疼得我立马扔掉了毛毛虫,捂着屁股滚到了一边去。
这件事发生时,我在上小学五年级。上小学五年级时,我会捏着毛毛虫冲向漂亮的女生,但后来我不会再做这样的事了。毕竟我年岁渐长,再做这样的事,未免显得幼稚。后来我上了高中,就对一个女同学陷入了爱恨交集中。我常常幻想,她掉进了冰窟窿里,被我捞了出来,或者她深陷火海,被我救了出来。我是她的大恩人,是她水深火热中的大救星。这无疑是我自作多情,我总是幻想着拯救人家,也不想想人家乐不乐意被我拯救。好在这位女同学小心谨慎得很,平时走路都绝不会掉到沙坑里,所以我一直没有机会,久而久之,我终于意识到自己自作多情,等到我意识到这件事后,就绝不会再陷入到爱恨交集中。实际上,我不会再对任何人爱恨交集,我已经丧失了兴趣。青涩的年华一去不返,回首往事,只会觉得自己可笑。
前些天我在一个空教室里呆着,看到课桌上写着许多乱七八糟的话,还有一些古诗词,而且是那种特别大众的古诗词,比如: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这件事说明,还是有很多人深陷在爱恨交集中。我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看待他们,只会觉得这些人可笑——这都二十多岁的人了,寒碜不寒碜?
然后我又看到另一首诗:
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
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一江水。
哦,这里是南京,这里是长江尾,那对方是在武汉吗?
我当即想了一首童谣拆她的台:
宁饮建业水,不食武昌鱼。
宁还建业死,不止武昌居。
哈哈哈,我几乎要把这四句话写到一边了,不过我还没那么无聊,就没这样做。
我想,即使你深陷在爱恨交集中,也别写这些烂俗的句子了,这也太大众了。虽然我已经不再对任何人爱恨交集,但你要是非得让我写的话,我一定会写一个相对小众一点的,比如《红楼梦》里的红豆曲: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
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
睡不稳纱窗风雨黄昏后,
忘不了新愁与旧愁。
咽不下玉粒金莼噎满喉,
照不见菱花镜里形容瘦。
展不开的眉头,
捱不明的更漏呀!
恰便似遮不住的青山隐隐,
流不断的绿水悠悠,
绿水悠悠。
写完了这首词,我就又想起那个曾令我爱恨交集的姑娘了。想着她因为思念而日渐消瘦的样子——咽不下玉粒金莼噎满喉,照不见菱花镜里形容瘦。这句子令我心碎,更令我心碎的是,她这么思念别人,绝不是在思念我,所以我又开始爱恨交集了,基于这个原因,我就应该少提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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