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文)
老婆生完孩子闹离婚,怎么挽救?
回答:
记得有一部港剧叫《大时代》,里面的丁蟹,看过的应该记忆犹新。偏执,自以为是,暴力,自私。他老婆为了摆脱她,去澳门做了舞女。他追不到,还伤心的大喊:"家里父慈子孝,为什么要抛弃,这么幸福的家庭,为什么不珍惜。"
当时我都笑喷了。后来看完整部剧,发现丁蟹还真不是惺惺作态。他当时真是这么觉得的,他把他自己都感动哭了。他不觉得自己不对,他还觉得自己有情有义,他儿子们混黑社会,他不觉得不对,他只觉得很孝顺。
我说这么多的意思是,你认为的坏人从来不觉得自己坏。你认为的奇葩家庭,别人也许觉得正常的很。
如今的社会思潮对于一夫一妻的婚姻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家庭想要和谐、稳定、长久是需要分工合作的。就是说,在婚姻里,角色不一样,但是目标和利益是一致的。再加上伦理纲常的约束和各自的相互欣赏及吸引。利益共同体+分工合理+有情有义=稳固和谐的家庭。
回到题主的个案来说,双方虽然法律上结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但是各自在内耗。分工上没尽到本分。有情有义,呵呵。
这样的婚姻你想挽救,你自己就要做出巨大的改变。视老婆为自己最亲的人,她的钱就是你的钱,你的钱也是她的钱,共有的钱,她想管就让她管,你还省事。从怀孕那一刻起,注定她的重心要回到家庭上来,你的重心是赚钱养家。这样的分工,你赚的每一分钱都有她的一半。你能体谅她的生养之苦,她能心疼你为这个家挡风遮雨。这样的婚还离个锤子啊。
当然,这个时候,你没有做到本分,你的爱人肯定也有不足。那你就须率先就位。
苦口婆心这么多,我相信,大概率你会认为我在放屁。就像丁蟹从来觉得自己没有错。我只希望你不要跟丁蟹一样纠缠不清。不能好聚,那就好散。
问题:
两个人之前认识过一段时间,19年我回南京后在一起,半年后同居,很快怀孕就结婚了。
女方爱的更多一些,住在一起对我很关心给我烧饭吃。开始她对我很好,其实是她哭着闹着要和我见父母的,双方之前分开过一段时间,有过裂痕,但最后还是在一起了。
背景:我国企工作,每月工资一万出头,对方公办小学教师,每月工资7000,省会她有一套老破小房子在市区,生孩子前我陪她住那,我自己有一套新房在郊区,女方嫌远不愿去住。省会房价一直涨,她也经常表露出担忧,不希望以后孩子和我们就一直住在老破小中,希望我在市区附近买房。我考虑到钱的压力和婚内财产问题,一直没明确表态。
逐渐相处中暴露出了矛盾:金钱观和消费观。在一起不久,我觉得生活中还是各自掌握工资,我拿大头,她急于要我的工资卡,或者让我每个月上交一部分钱。买东西的时候,我过分追求性价比,喜欢买便宜的,而她都是挑好的,没有过多存钱积蓄的考虑。生活中感觉她对钱比较敏感,甚至都希望男方出钱,自己不出钱。基本上每个月因为钱的事要有一次矛盾,也微信上多次严肃的和我说过,两个人钱的事情解决不好,婚姻走不下去。我没有及时解决,因为想着已经怀孕了,等孩子生下来再讨论怎么分配工资。临时的方案就是家里日常开销我主要支付,但是看得出她并不是很满意,还是希望上交工资。矛盾出现时,我难免会说一两句难听的话,后来看应该是伤到她了。
期间也为此吵过,孕期产检费2万,我答应孩子相关费用给她报销,但是这块没有及时给她结清,是她一个心结。(听同事说通常没有这么多,很不清楚)怀孕期间买睡衣两件就400多,我觉得贵了,会向她表示不满,后来也挺后悔的。还有吸奶器,她坚持要1500的进口货,我一直犹犹豫豫拖了些日子买的国产200多的,之间也积蓄了矛盾,说我不在乎她,奶胀了好久。就类似这些事情吧,后来孩子出生后我就每个月给她2000买日常用品。父母出了3万请月嫂。月嫂走后第二天,她腰不好了,当晚打电话我从省会回来,提出让我带孩子回我父母家。后来提出要每个月请育儿嫂,7000/月,我爸妈觉得太贵了,提出还是他们来带孩子,女方拒绝,要求男方出钱。自己出了7000请了一个月保姆,然后她的父母自己带,不让我们家参与,说我们家太小气。从此和我家就翻脸,父母门都不让进,只有我每周末从省会坐火车回来看小孩。
今年春节前就闹离婚了,一直到现在。女方提出离婚,说给她金山银山都不要,协议不成就起诉。女方离婚态度很坚决,看上去不像是为了钱,刚开始也没有谈钱的条件。我不想离婚自然不同意,被女方起诉到法院。做了很多挽回,自己和她、她的父母谈(女方父母年老,发挥不了作用),她的亲戚劝,中间介绍人劝,都没用。结婚一周年纪念日,我写过信,送过花,承诺过工资一半上交,给过工资卡,都不行。承诺工资一半上交的那几天,态度稍有缓和,看她和闺蜜聊天记录,有考虑在法院调解中让我承诺签字,然后尝试过过,不行半年后再起诉判离。以为有转机,我心里好过些,谁知很快态度还是强硬要离婚。我努力挽回表态下,她表示先结清“旧账”——涉及到生孩子她付过的钱,3万左右。但是决口不谈未来生活开销安排,强调先结清历史旧账,以后过不过、怎么过再说。感觉她没有想解决问题,更没有想未来过下去,就没有给钱。
五一节我继续上她家看孩子,还是坚持先结清历史旧账,其他先不谈。只是旧账变成了7万。说我越是这种不愿吃亏的心态,她就对我越是厌恶。看她没有谈以后,我还是没有给。过了1周,法院诉前调解员电话来,说她提出生孩子花费了13万,一人一半给7万的话,再考虑过不过,我没有同意。生孩子前前后后我已经花了7万,从医院到奶粉,闹离婚前大部分开销都是我出的。她也说过两个人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太抠,视钱如命,给不了美好的生活,不值得她和女儿,上个月开始我每个月给她5000元生活费。
上周入夏梅雨天,我去她的房子里打扫卫生整理了下,告诉她。她回复信息,嘱咐了几句,最后说这4个月去看房买电梯房我们俩之间还有可能(4个月后她来省会上班,孩子带来,现在是请病假的),现在不买以后更买不起,否则我做再多都无益,生活没有指望。
目前是第一次起诉,如果我们不同意,法院不会判离,但是女方要是坚持的话,半年后还可以二次起诉,一般会判离婚。我现在也在做法律上的准备,同时也想看看还有没有什么办法争取争取,毕竟有小孩了,能不离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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