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飞逝,短暂而又充实的初中生活已经过去了两年有余,或许是因为我本来就有这种体质,和所有同学的关系都十分融洽,不过,有时候,我也会成为那个多余的“零头”。
周五是本学期首次进行培优,我仍旧是原先的数学。上个学期,我似乎也是那个剩下来,和不认识的人做了两星期同桌的人。这次我踩着铃声到了培优的教室,放眼望去,除了最后两排比较偏僻的位置,座无虚席。我找了个空档,自己一个人做了下来,前面一对同桌和我同班,趁老师未来,开始紧锣密鼓地做周末作业。这时,我又从门口望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这是××!他像四周望去,很明显也是在找座位,然后,他发现了角落里的我,拿着几本地理图册坐在了我的旁边。我似乎不再是零头了。
这时老师捧着厚厚的一沓试卷走进教室,并且分发下来,接着点名,当老师喊到我身边的××时,他把音量放大的极限,喊了一声“到!”,这引起了全班同学的反感,有一些同学在底下议论纷纷,我确实也被这突然的一下吓一跳。不过这是我难得的认识的同桌,而且还是一个数一数二的学霸,还是且珍惜。接着老师讲题,同学们做题,他时不时会呼喊老师让他讲这道题,抑或是提早发现了题目出错,要告诉老师,但是嗓门依旧很大,同样也引起了附近一些同学的反感,左边的几个同学甚至希望让他换位置,于是他才消停一会。
每次和他一起上课,办事,总能发现他的一些闪光点,这次也不例外。一节课终于上完,我匆匆离开教室回去整理书包,路上,我又听见他大声呼喊我的名字:“×××!”我愣了愣神,听见有人那么大声喊自己竟有些害羞,回头望去,他手上拎着一件红黑相间的衣服,是我的校服外套,因为教室没有风扇才暂时放在椅背上的,他发现了我没拿走,竟把它亲手送了过来。像我这样健忘的人,大概只有在到家后才会发现外套不见了吧。然而,他依旧是笑着,默默地,做着热心人。
或许有些人的确与众不同,或许他因为一些所作所为使他人不怎么喜欢他,但在许多方面,确实有很多夺目的闪光点,因此我才会满怀崇敬与友好地对每一位同学,直到这时,我才明白自己人际交往的十分好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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