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临被停职了
——《“儿子”来了》中的法律问题
也凑个热闹,闲说一下刚刚过去的春晚。
春晚小品节目《“儿子”来了》中,优优涉嫌诈骗,在受害人家里遇见了受害人的儿子天临(刑警),天临在家里用手铐铐住优优并带走调查之后,就被单位领导停职了。
是的,我没说错,单位领导也没做错,因为天临错了。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在优优涉嫌诈骗一案中,天临的近亲属(父母)是本案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所以天临应当自行回避,不得参与侦查该案调查侦破工作。
所以《“儿子”来了》是有法律问题的,你能重新改编一下吗?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