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兴》的“比”是比喻,“兴”是起兴,都是我国古代诗歌创作中的传统艺术表现手法。钟嵘说: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朱熹说:"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
"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
“比”,就是比附的意思;“兴”,就是起兴的意思。比附事理的,用贴切的类比方法来说明事物;因物起兴的,依靠含义微隐的事物来寄托情意。
观夫兴之托谕,婉而成章,称名也小,取类也大。
观察起兴的寄托讽喻,措辞委婉而又自然成章,它所举的名物虽小,但取其相类之点以托喻的含义却很大。
夫"比"之为义,取类不常:或喻于声,或方于貌,或拟于心,或譬于事。
比喻这种手法,在用做比喻的事物上没有一定的常规:有的用声音来比喻,有的用形貌来比方,有的用心思来比拟,有的用外在的事物来比譬。
图状山川,影写云物;莫不纤综"比"义,以敷其华,惊听回视,资此效绩。
图绘山川的状貌,描写云物的形影,没有不把比喻像织综一样交错地编织起来的,显示文采的,耸动视听的,全靠比喻来显示它的功效成绩。
拟容取心——原则
比拟的是事物的形貌,但不应停留在形貌的外部描写上,而必须提取其精神实质;也就是说,要通过能表达实质意义的形貌,来抒写作者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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