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冤枉啊,冤死我了!”春节过去没多久,老李微信中的钱款莫名其妙的被法院冻结了。
春节假期,老李没事就发红包、抢红包,玩的不亦乐乎。手机微信里的零钱有5000多元,可是,这下子全都不算是她的了。
不久,老李在微信中收到法院的裁定书,称:老姚拖欠他人债务,拒不执行法院已生效的判决。为此,依法冻结老姚微信号项下的全部款项。
“老姚欠债,法院怎么能够冻结我手机里的钱?”老李已经跟老姚离婚两年多了,她不住地念叨:“他欠的债怎么就算到我的头上?”
真的比窦娥还要冤!
2.
前些年,老李让老姚帮她整个微信。当时,老姚二话没说就把自己注册的微信号交给老李使用,他自己重新注册了微信号。
按说这事儿也无所谓,两口子之间别说借用微信号了,就是相互使用对方名下的车、银行卡又怎么了,两口子是一家人嘛。
两年前,老李与老姚因感情问题离婚了。分手时,两个人把财产、债务分得一清二楚,本以为后半辈子不会再有瓜葛了。谁承想,老姚留下微信号的这颗雷把老李炸懵了。
老李一直使用老姚的微信号,注册登记的信息中,依然保留着老姚名下的手机号码。而且,支付功能至今还捆绑着老姚的银行卡账号。
老姚拖欠他人钱款的案子法院已经做出判决,为此,法院冻结了他名下各个银行的账号、财产。而且,查明老姚注册的微信号,其中存有的钱款也给冻结了。
3.
”这个事情非常棘手,”听罢老李的述说,接待咨询的陈律师连连地摇头。“法院经过查询,微信服务商提供原始注册登记信息,证明这个微信号的所有人是老姚。所以,法院的裁决没有错。法律层面上,截止到目前为止,这个微信号仍然属于老姚所有。”
接着,陈律师又补充道:“当然,如果你对法院裁定存有异议,有权按照程序提出执行异议申请。
“提出申请后法院什么时候可以给我解冻?”老李关切地询问。
“解冻?”陈律师有些惊讶地反问,接着解释说:“现在没有任何证据,无法证明你说的事实。”
“那么,我让朋友、亲戚都出来为我作证,说明他们都知道那个微信号就是我的,是通过那个微信号与我联系交流,这还不是证据吗?”
“当然,这是一个方面的证据。不过,仅凭这些恐怕还不行。重点在于怎样证明老姚名下微信号中的钱是你的,而不是老姚的。”
“真的有这么难吗?”
“真的不好说,可以试试。”接着,陈律师说:“死马当作活马医吧。”
支付宝、微信号、银行卡等,应当使用自己的账号,实际使用人最好与注册登记人相一致。尽管夫妻是一家,也不要混用任何一个账号,避免意想不到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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