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错丨140字微小说

作者: 梵因与弋 | 来源:发表于2018-09-17 23:37 被阅读144次

    听闻家乡父亲死讯,赵明很是恐慌,看着案台上老母亲的遗像,儿时的回忆一下涌上心头。

    自打懂事以来,赵明从未见过父亲正经做过一天事,整日游手好闲,好喝好赌。寒冷、饥饿、疼痛是赵明童年所有的记忆。

    直到三十年前那个夜晚,赵明……

    “赵明,请你跟我们走一趟。”

    警察的突然闯入,打断了赵明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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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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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静林妹:人们总爱用自己的观点去衡量别人!没有爱的父亲,不但缺爱,多的是伤害!
        梵因与弋:@静林妹 所以我认为权利与义务是互相存在的,只有尽了为人父母的义务,才有让儿女赡养的权利😶
      • 红尘久客:家家有本难唸的经……对于警察的突然闯入,有点不明白,是指赵明也犯了错?
        红尘久客:@梵因与弋 哦,因为我是马来西亚人,可能两地法律不同,所以一时不能理解,多谢解释了。😬
        梵因与弋:@红尘久客 “恐慌”可以理解为赵明因为没有赡养父亲导致其死亡他害怕被抓,同样也能理解为东窗事发的恐慌,哈哈
        梵因与弋:@红尘久客 标题的意在于,对于从小被家暴的孩子而言,是否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最后老人孤死是否应该被判未赡养罪?这其中究竟谁有错。
        当然重口味一点也可以理解为,因为家暴sha人cangshi多年后被发现逮捕……
        所以才写了这样模棱两可的结局……嘿嘿
      • 梵因与弋:文章灵感来源于今天看到的一则新闻,大致内容是老父亲过世,五个子女皆被判刑。看过新闻内容以及评论,网友的看法毫无疑问一边倒戈,都在骂子女不是人。到新闻内容中有一个细节,其中一个女儿把母亲带走了,这点很奇怪。这让我想到了曾经看过的类似的事情,究竟谁对谁错?个人认为父母只有尽到了为人父母的责任,子女才有赡养的义务,这其中并不存在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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