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府君的名号也需要解释。“府君”一词不能认为是普通意义上的“主”,实际上,它在汉代是郡一级官员的通称。“泰山”也不能理解为圣山本身,而应理解为以圣山命名的郡(这一点见于胡三省注释的《资治通鉴》)。换言之,将阴间的最高统治者称为泰山府君,既指明了他所居住的地方,又指明了他的官衔。因为他掌管死人,所以他的官位比人间最高统治者的官位低,他的另一些通常的称呼也与此完全吻合。例如,汉墓出土的石刻经常称他为“泰山主”,或“地下府君”。(方诗铭:《再论地券的鉴别》。有关泰山府君转化的更多细节见冈本三郎《泰山府君の由来について》。)而且,一本汉代的民间宗教小册子说他是“天帝孙”(我们从保存在张华(232-300)《博物志》里的《孝经援神契》残篇中得此信息,见范宁《博物志校注》。这也许解释了为什么天帝常派遣使节去警告阴间里各个级别的官员,他们不能折磨手下的鬼神(正如最近大量的考古证据所显示的)。见林巳奈夫:《汉代鬼神の世界》。汉代人显然相信在阴间的灵魂要向阴间里的官吏纳税和服劳役。见郭沫若《奴隶制时代》(北京,1972),页94中所引的173年的一个汉墓里的题字),最后一个例子正说明了这一点。显然,“天帝孙”的概念是从“天子”(皇帝)的概念类推而来的。
天——天子——天帝孙。三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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